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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5-01-30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
                                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29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主要内容如
下:

       1、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
发展需要,现提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2、吴涵渠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分配预案时投
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接到吴涵渠先生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的提议及承诺函后,公司董事吴涵渠、李毅、郭卫华、沈毅、赵旭峰5名董事
对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经讨论研究,上述董
事一致认为:吴涵渠先生提议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
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
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上5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
开会审议上述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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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吴涵渠先生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
决议,具体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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