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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07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8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6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
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月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九人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吴涵渠先生、段忠先生、蔡凡先生、郭卫华先生、沈毅先生、赵旭峰先生为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秀敏女士、王丽娜女士、贾广新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将募投项目待付款及利息收入结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并由
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待付款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成本,公
司计划将募投项目的待付款及利息收入共计 6,364,598.87 元(实际转出金额以
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结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的生产经营;同时,公司承诺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中的待付款,直
至公司募投项目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将外部董事和
外部监事的职务津贴由每年人民币2万元(税前)提高到6万元(税前),并相应
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涵渠,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九江船舶工业学校任教。1989年至1993年在深圳电子产
品质量检测中心任技术部副经理,从事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和产品技术标准的研究。
1993年组建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为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第六届政
协委员。

       吴涵渠先生持有公司112,978,642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赵旭峰系吴涵渠先生的妻弟。除上述关系外,吴涵渠先生与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段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研
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〇一二基地工程师、〇一二基地团委副书记、青年研究
会会长、〇一二基地进出口公司书记兼副总经理、深圳南航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深圳南航工业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工程师联合会会
长。现任中关村军民融合信息装备产业促进会会长、深圳市军民融合发展协会会
长、兼任中国航空电子研发中心主任、中国国防工业首席专家、广东省第八届科
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
事。

       段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凡,男,195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宁夏银川市标准局副局长、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副处长、深圳市质量管理协会常
务理事、秘书长、广东省质量管理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办
公室负责人、广东省发明协会理事、深圳市科技局成果处处长、深圳市科技局局
长助理、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深圳市国成科技投
资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理事、副会长。现任深圳市
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顾问,公司董事。
    蔡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卫华,男,196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政工师。曾在国营第四四一厂工作。1998年进入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重
大项目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郭卫华先生持有公司8,037,286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毅,男,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
年进入公司,历任人事主管、人事行政部副经理、供应储运部经理、商务部经理
兼LED光电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LED光电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

    沈毅先生持有公司4,371,217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旭峰,男,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在福州市建材公司工作。1993 年进入公司,历任销售部经理、广州办事处经
理、自助设备事业部副总经理、渠道总监、采购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赵旭峰先生持有公司 13,305,858 股股份。赵旭峰先生系吴涵渠先生的妻弟。
除上述关系外,赵旭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秀敏,女,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三江航天集团零六六基地万峰厂调研员、深圳鹏城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国家 863 计划材料表面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财务经
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衡大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

    马秀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丽娜,女,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研究生学历,
资深律师。历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理
事会理事、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五、六届理事和第七届副会长、深圳市职业技术学
院校外资深专家。现任深圳市第六届政协委员、深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
副主席、深圳市知识界人士联谊会理事、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地税局
特邀监察员、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产业资金审核专家库专家、广东瑞霆律师事
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王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贾广新,男,196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历任原电子工业部 713 厂设计所副所长、深圳市赛格宝华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
师、深圳市赛格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执行副主任、深圳市华发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现任民盟深圳市福田二支部副主委、深圳市政府评审专家库专家、深圳市
高级职称评委、深圳市三维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贾广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原薪酬管理制度条款                 修订后的薪酬管理制度条款


第五条 公司仅向独立董事、独立监事、 第五条 公司仅向独立董事、独立监事、
外部董事及外部监事发放职务津贴,此 外部董事及外部监事发放职务津贴,此
外独立董事、独立监事、外部董事及外 外独立董事、独立监事、外部董事及外
部监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 部监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
遇等。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与独立监事 遇等。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与独立监事
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 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
定独立董事与独立监事的职务津贴为 定独立董事与独立监事的职务津贴为
每年人民币 6 万元(税前),根据外部 每年人民币 6 万元(税前),根据外部
董事与外部监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 董事与外部监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
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外部董事与外部监 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外部董事与外部监
事的职务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2 万元(税 事的职务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6 万元(税
前),上述津贴于当年分两次发放,自 前),上述津贴于当年分两次发放,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由公司股东大 2016 年 1 月 6 日起执行,由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后实施。                        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