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监事会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6年3月)的核查意见2016-04-0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6年3月)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6年2月5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8人调整为162人,授予数量由560万股调整为555万股。
并且确定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2月29日。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2人调整为156人,授予数量由555万股调整为546万股。
同时暂缓公司副总经理矫人全先生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监事会对上述调整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
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由162人调整为156人,授予数量由555万股调整为546万股。

    2、鉴于公司副总经理矫人全先生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2016年2
月29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决定暂缓矫人全先生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待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
议审议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
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本次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获
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6年3月1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页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2016 年 3 月)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