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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9-2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体育文化产业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公司参与设立体育文化产业并购基金相关资料的审阅,并就相关事项
向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询,我们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能够充分利用
并购基金的资金优势以及深圳松禾资本作为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和其他社
会资源,通过专业的投资机制和投资方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创新业务模式,
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参与设立体育文化产业并购基金事
项。

       二、关于公司设立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公司拟设立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资料的审阅,并就相关事项向
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询,我们认为,公司于去年开始开拓国内体育新业务,并成立
了体育事业部,为了更好的推进该业务,设立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战
略规划。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四化先
生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设
立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马秀敏                  王丽娜                    贾广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