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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由于工
作原因,段忠董事授权委托吴涵渠董事参会表决,蔡凡董事授权委托王丽娜董事
参会表决,沈毅董事授权委托杨四化董事参会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

    公司董事沈毅先生、杨四化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负责实施,公
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090.13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千百辉进行增资,用于上述项目
的项目建设。

    本次增资完成后,千百辉注册资本将由5,130.00万元增加至10,006.00万元,
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