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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监事会对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17-08-2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
会对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监事会对上述调整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鉴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
由于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2
人调整为17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500万股调整为498.85万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不变。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本次应获授的股票期权未获得
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页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邱荣邦        黄   斌         颜春晓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