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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7-10-24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7-08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第 1 页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
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
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
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17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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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
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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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
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奥拓
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2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第 4 页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
“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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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
 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提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编号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
 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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