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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前期收到采购代理

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确认千百辉

为“西安浐灞生态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EPC)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

99,550,498.8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

有限公司照明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近日,公司收到千百辉

与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的《西安浐灞生态区

景观照明提升工程(EPC)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99,550,498.81元。现将有关

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项

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由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存在无法

按时收款的风险;公司如果不能按约交付,将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公

司如出现违约,将面临赔偿违约金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第1页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旨在解决城

市东部环境恶化问题,满足城市扩容发展的需要。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坚

持“都市型生态区、生态化商务城”的定位,以“打造国际化管理团队,建设现

代化生态新城”为总目标,大力开展生态治理、产业培育、城市建设、国际化发

展等工作。

    奥拓电子及千百辉与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奥拓电子及千百辉与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未发生

类似业务。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属于事业单位,故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

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较低。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西安浐灞

    承包人: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EPC)项目。

    3、工程内容及规模:艾美酒店、锦江国际酒店、欧亚国际、华海酒店、国

土资源部实验室、恒大江湾、紫薇花园洲等建筑立面及灞河岸线(欧亚大桥-A

坝区段)的夜景照明建设及提升。

    4、施工进度及交付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

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应在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

并根据合同约定被确认后的 30 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进行竣工验收时,

承包人有义务参加。 发包人在验收后的 25 日内,对承包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

工资料提出的进一步修改意见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意见自费修改。发包人

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在 30 日内组织竣工验收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结清竣工结

算的款项。



                                 第2页
    5、合同价格:人民币玖仟玖佰伍拾伍万零肆佰玖拾捌元捌角壹分

(99550498.81)。

    6、合同价款支付: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支付合同价款。

    7、合同争议及解决: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

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的 30 日内,

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

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仍存争

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

决争议事项。

    8、合同生效: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满足之日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千百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6.00万元,是一家集照明设备

研发、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服务于一体的专业照明工程公司。千百辉拥有城市

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施工资质、甲级照明设计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资质,以及完善的资信和质量保证体系,多年来积累了大量的项目经验,具

有跨区域开展业务的能力。综上所述,其具备执行上述项目的能力。

    本合同总价人民币99,550,498.81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41,124,027.40 元 的 9.56% , 占 千 百 辉 2017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544,092,824.50元的18.30%。

    此项目合同的签订以及后续如得以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

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且将进一步提高千百辉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促进奥拓电子在

智慧照明板块的发展。

    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

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报备文件


                                   第3页
1、《西安浐灞生态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EPC)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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