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
会计估计的变更,有利于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真实反映公司经营
业绩,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马秀敏                  王丽娜                   贾广新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