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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2019-12-02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9-1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及《证券时报》刊登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05)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现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05)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
券时报》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2、2019-014、2019-018、2019-026、2019-046、2019-053、
 2019-062、2019-064、2019-073、2019-077、2019-094)。

   2019 年 11 月 0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096)。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067,352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
为 1.1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7.4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6 元/股,合计支
付的总金额为 40,090,905.14 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与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2019 年 9 月 21 日分别披露了《关
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监事邱荣邦先生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 1,994,25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0.32%,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彭世新女士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减持
1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16%。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
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
注册资本等,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

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四、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7,067,352 股,假设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或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
审议通过或者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完成上述
用途,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完成后全部作

                      回购完成前          为员工持股股计划     回购完成后全部注销

       项目                                或股权激励计划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7,970,420    31.92    205,037,772   33.06   197,970,420   32.29

无限售条件股份   422,156,664    68.08    415,089,312   66.94   415,089,312   67.71

股份总数         620,127,084       100   620,127,084    100    613,059,732    100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公司《回

购报告书》的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 12 月 19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829,829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457,457

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

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
等情况,导致该激励计划未能实施的,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全
部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