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竞得人”)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
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
道的相关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参加上述土地竞
拍,经公开交易,出让方确认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公司已分别与深圳市土地
房产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与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签订了《深圳市
罗湖区重点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近日,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
管理局签订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0005 号)(以
下简称“《出让合同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让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受让方(乙方):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宗地代码为 440303001003GB00069(宗地号为
H404-0090),土地面积为 3680.06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本合同签订
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4、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
5、土地性质为商品房。
6、土地的使用年期为 30 年,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49 年 12 月 25
日止。
7、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总地价款为人民币 9600 万元,即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地价款。
8、主体建筑物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 28200 平方米。
9、本宗地建设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在土地出让年
期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出让合同书》的签署,将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
提升公司形象和竞争优势,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
三、风险提示
依据《出让合同书》,公司应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公司如果未按出让合同
规定的期限付清总地价款的,受让方同意出让方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
用权。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方还可按总地价款的20%向受让
方追索违约金。公司在使用土地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出让方可不
予办理与上述地块有关的房地产权登记、建筑许可及其他相关手续或采取其他限
制性措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