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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竞得人”)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

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

道的相关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参加上述土地竞

拍,经公开交易,出让方确认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公司已分别与深圳市土地

房产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与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签订了《深圳市

罗湖区重点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近日,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

管理局签订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0005 号)(以

下简称“《出让合同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让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受让方(乙方):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宗地代码为 440303001003GB00069(宗地号为

H404-0090),土地面积为 3680.06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本合同签订

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4、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
    5、土地性质为商品房。

    6、土地的使用年期为 30 年,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49 年 12 月 25

日止。

    7、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总地价款为人民币 9600 万元,即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地价款。

    8、主体建筑物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 28200 平方米。

    9、本宗地建设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在土地出让年

期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出让合同书》的签署,将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

提升公司形象和竞争优势,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

    三、风险提示

    依据《出让合同书》,公司应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公司如果未按出让合同

规定的期限付清总地价款的,受让方同意出让方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

用权。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方还可按总地价款的20%向受让

方追索违约金。公司在使用土地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出让方可不

予办理与上述地块有关的房地产权登记、建筑许可及其他相关手续或采取其他限

制性措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