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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04-14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0
年4月8日收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1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经认真核查,
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回复并披露如下:

    一、请结合你公司主营业务内容、各类收入占比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主
营业务与中国联通网络技术研究院合作的具体方式,围绕 5G 技术开展的具体合
作内容,以及对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回复: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提出“智能+”战略方针,
以“智能+”为核心,形成“智能+金融科技”、“智能+LED 应用”等业务板块。
通过对关键技术的更新迭代,对产品的升级改造,对新业务模式的创新探索,以
及在预研阶段融入行业最新技术,对公司业务板块进行智能化升级,从而更好地
满足客户实际需求。而 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商用提速,可以助推公司“智
能+”战略的落地,研发或推出 5G 智慧银行、5G 智慧灯杆、智能服务机器人等
新的产品、方案和业务形态。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金融科技和 LED 应用两大业务,其中金融科技业务约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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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营业收入的 30%以上。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涵盖智慧银行、智能服务机器人、
智能信息管控平台、区块链技术运用、银行跨平台自助服务等产品及解决方案,
主要应用于银行、电信、邮政及政务等领域。

    银行领域:银行是公司金融科技业务的主要客户。随着 5G 商用提速,可推
动智慧银行服务覆盖面及效率的提升。2019 年,公司 5G 智慧银行营销服务终端
及显示屏解决方案应用于多家银行。

    政务领域:基于智慧银行技术和经验的多年积累,公司构建的大堂智能服务
型机器人整体解决方案已应用于建设银行长沙分行全国渠道会议、南京政府活动
创新周等多个公开活动。

    邮政领域:2019 年,邮政行业开始推进邮政网点的无人化、智能化改造。
公司中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研究中心无人邮局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为该领域
的开拓打下一定基础。

    电信领域: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加速推动营业厅智能化建设。2019 年公司
共实施完成了近 300 个中国电信智慧营业厅项目。

    (二)公司主营业务与中国联通网络技术研究院合作的具体方式,围绕 5G
技术开展的具体合作内容

    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网络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联通网
络技术研究院”)于 2020 年 4 月 7 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发挥行业资源
优势,在通信服务、产品提供、资源共享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基于公司在智慧银行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和技术的储备、项目实施经验的积
累,以及中国联通网络技术研究院在 5G 技术、渠道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双方推
动共同挂牌成立联合 5G 创新实验室,双方围绕 5G 技术探索相应行业应用场景的
研究,设计并提出相关应用方案。根据双方已有的资源优势,双方在智慧金融、
智慧政务领域开展具体应用合作,中国联通提供高速率、低时延的 5G 网络等技
术产品,公司提供机器人、智慧屏等软硬件产品,设计、建设、优化具备差异化
竞争力的新型智慧银行及智慧政务应用场景,实现厅堂展示设备、业务办理设备、
互动营销设备等的智能互联。双方共享优质资源,中国联通提供 5G 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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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资源和渠道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及实际情况,公司向中国联通提供研究成果
的产品等资源用于共同开拓市场,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双方根据项目及技术经验
的积累,开展“5G 智慧银行建设及改造标准”的课题研究及标准制定,共同推
动制定行业规范,并推动逐步形成行业标准。

    (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合作是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板块的一次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如果能够较好的开展
合作,将会对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整体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与中国联通网络技术研究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的合
作事宜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合同予以约定,最终合作项目
的确定、实施进度、实施效果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二、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近期
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前期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请补充披露减持计划的执行情况。

    回复: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近期是否存在减
持计划。

    经公司核查,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彭世新女士、副总裁赵旭峰先生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计划减持时间段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到 2020 年
4 月 21 日。其中,彭世新女士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告提前终止了减持计划;
赵旭峰先生已于 2020 年 1 月 6 完成减持计划。

    综上,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其他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未来上述人
员如有减持计划达到披露要求且告知公司,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前期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请补充披露减持计划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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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一次披露减持计划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自该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彭世新女士、副总
裁赵旭峰先生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9%。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2020 年 1 月 8 日、2020 年 1 月 22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7)、《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
公告》(2020-001)、《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其中,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
监彭世新女士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为 1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公司副总裁赵旭峰先生于 2020 年 1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为 100 万股,完成减持计划。

    彭世新女士、赵旭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且严格遵守了预
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 5G 热点概念
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经自查并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可见,随着 5G 技术的商用提速以及市场需求
的变化,公司积极推动 5G 智慧银行、5G 智慧灯杆等业务的拓展和技术方案创新,
以满足相关客户的需求。2019 年,公司在 5G 智慧银行等业务已经取得实质性进
展。中国联通网络技术研究院在 5G 创新合作研究、应用产品孵化等方面具有相
应优势,公司与中国联通网络技术研究院的合作有利于推动公司 5G 智慧银行等
业务的发展,是公司基于对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的审慎考量而做出的战略规划,不
存在利用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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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公司认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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