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 证 报 告 中喜专审字【2020】第 00294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 号新成文化大厦A 座11 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鉴证报告 1-2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8 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20】第 00294 号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奥拓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 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我们认为,奥拓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拓公司 2019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谢 翠 中国北京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丽 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奥拓电子”、“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沈永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9号) 核准,于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28,56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1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601,291.54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0,000元, 扣除发行人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7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5,901,291.5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25 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第4817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43,601,291.54 元。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安排的规定,公司支付本次现金对 价 75,000,000 元,支付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 200 万元,公司置换先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 其他发行费用 57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 百辉”)增资 60,901,300.00 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利息收入)转入千百辉募集资金 3 账户。 千百辉增资完成后,2017 年 6 月 5 日,千百辉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 60,901,300.00 元。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千百辉置换先行投入到募集配套 资金项目金额,置换金额为 1,781,623.44 元。报告期内,千百辉募投项目支出 7,319,771.67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千百辉募投项目支出累计 19,447,948.06 元,千百辉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5,841,846.50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及每 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 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其千百辉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商银行深圳 分行南硅谷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分别设立了 7559 0517 4810 801、7559 0172 9910 303 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 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募 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千 百辉于 2017 年 6 月 5 日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三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销户的议案》,本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约 9.29 万元(包括由此产生 的利息收入)划转至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172 4 9910 303)。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拟注销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该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的三方监管协议方相应终止。截至目前,公司募 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毕。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目前,千百辉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000 万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 7559 0172 9910 303 5,841,846.50 合计 5,841,846.50 三、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千百辉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 1,781,623.44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 5 2019年12月31日,千百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千百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5,841,846.5 元(含暂时补流资 金 4000 万)。其中,千百辉 2019 年 10 月 24 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 万,其他剩余 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千百辉在补充流动资金前后分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详细情 况如下: 期限 预期年化 投资金额 实际收益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投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天) 收益率(%) (万) (万) 1 千百辉 招商银行 CSZ01980 2018 年 12 月 18 日 90 2019 年 3 月 18 日 1.35-3.63 4600 41.17 步步生金 2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8 年 12 月 12 日 46 2019 年 1 月 28 日 2.4-3 400 1.38 8688* 步步生金 3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8 年 12 月 20 日 25 2019 年 1 月 15 日 2.4-3 30 0.05 8688* 步步生金 4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8 年 12 月 20 日 38 2019 年 1 月 28 日 2.4-3 120 0.34 8688* 5 千百辉 招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19 年 3 月 20 日 90 2019 年 6 月 20 日 1.35-3.55 4600 41.16 步步生金 6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9 年 1 月 30 日 40 2019 年 3 月 11 日 2.4-3 40 0.11 8688* 步步生金 7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9 年 1 月 30 日 103 2019 年 5 月 14 日 2.4-3 20 0.16 8688* 步步生金 8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9 年 1 月 30 日 133 2019 年 6 月 13 日 2.4-3 40 0.40 8688* 9 千百辉 招商银行 CSZ02358 2019 年 6 月 25 日 90 2019 年 9 月 25 日 1.35-3.7 4500 41.97 2019 年 10 月 10 10 千百辉 招商银行 TH000874 2019 年 9 月 26 日 14 1.1-3.0 3000 3.22 日 2019 年 10 月 10 11 千百辉 招商银行 TH000889 2019 年 9 月 27 日 14 1.1-3.0 1500 1.61 日 6 期限 预期年化 投资金额 实际收益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投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天) 收益率(%) (万) (万) 步步生金 2019 年 10 月 24 12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0 2.4-3 4000 2.36 8688* 日 步步生金 2019 年 10 月 31 13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9 年 1 月 30 日 274 2.4-3 100 2.03 8688* 日 步步生金 2019 年 10 月 31 14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7 2.4-3 500 0.52 8688* 日 15 千百辉 招商银行 TH001136 2019 年 11 月 16 日 21 2019 年 12 月 6 日 1.5-3.6 600 1.53 步步生金 随时可 16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9 年 12 月 7 日 — 2.4-3 56 — 8688* 赎回 步步生金 随时可 17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9 年 12 月 9 日 — 2.4-3 500 — 8688* 赎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的情形。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7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360.13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1.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14.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支付本次现金对价 否 7,500.00 7,500.00 - 7,500.00 100.00%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否 2、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否 770.00 770.00 - 770.00 100%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否 3、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6,090.13 6,090.13 731.98 1,944.79 31.93% 2023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360.13 14,360.13 731.98 10,214.79 71.13% - - - - 超募资金投向 2、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3、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14,360.13 14,360.13 731.98 10,214.79 71.13% - - - - “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千百辉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9年1月25日,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2019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9年1月25日调整至2020 年1月25日。 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千百辉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1月25日调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0年1月16日,该项目投资进度为32.16%,预计无法在2020年1月25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后续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所致,目前 公司采取腾用现有办公场所,或临时租用、借用场地、借调现有研发人员等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以保证该项目中相关研发项目的开展。后续公司计划新建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并单独规划合理区域用于本项目的建 设,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按照承诺继续投入“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中,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千百辉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1,781,623.44 元。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千百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千百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5,841,846.5元(含暂时补流资金4000万)。其中,千百辉2019年10月24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中,部分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