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 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 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永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 监 许 可 [2016]3079 号 ) 核 准 , 于 2017 年 2 月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0,928,56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143,601,291.54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0,000元,扣除发行人自行 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7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5,901,291.5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 年1月25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第4817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43,601,291.54 元。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安排的 规定,公司支付本次现金对价 75,000,000.00 元,支付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 200 万元,公司置换先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570 万元,向公司全 资 子 公 司 深 圳 市 千 百 辉 照 明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千 百 辉 ”) 增 资 60,901,300.00 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千百辉增资完成后,2017 年 6 月 5 日,千百辉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 60,901,300.00 元。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千百辉置换先行投入到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金额,置换金额为 1,781,623.44 元。 报告期内,千百辉募投项目支出 2,773,599.23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千 百 辉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累 计 22,221,547.29 元 , 千 百 辉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为 3,076,527.07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 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 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由公司财务部门 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其千百辉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分别设立了 7559 0517 4810 801、7559 0172 9910 303 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 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千百辉于 2017 年 6 月 5 日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销户的议案》,本公 司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的全部剩余 募集资金约 9.29 万元(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划转至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 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172 9910 303),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已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为:7559 0517 4810 801),该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 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的三方监管协议方相应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 司 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目前,千百辉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 7559 0172 9910 303 3,076,527.07 合计 — — 3,076,527.07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千百辉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入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费用1,781,623.44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千百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3,076,527.07 元(含 暂时补流资金 4000 万)。其中,千百辉 2019 年 10 月 24 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4000 万,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实际收 投产品 预期年化 投资金额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起息日 期限(天) 到期日 益(万 名称 收益率(%) (万元) 元) 2019 年 2020 年 步步生 1 千百辉 招商银行 金 12 月 7 随时可赎回 1 月 13 2.4-3 30 0.07 8688* 日 日 步步生 2 千百辉 招商银行 2019 年 随时可赎回 2020 年 2.4-3 26 0.08 金 8688* 12 月 7 1 月 13 日 日 2019 年 2020 年 步步生 3 千百辉 招商银行 金 12 月 9 随时可赎回 1 月 19 2.4-3 124 0.33 8688* 日 日 2019 年 2020 年 步步生 4 千百辉 招商银行 金 12 月 9 随时可赎回 1 月 13 2.4-3 40 0.21 8688* 日 日 2019 年 2020 年 步步生 5 千百辉 招商银行 金 12 月 9 随时可赎回 3 月 16 2.4-3 30 0.20 8688* 日 日 2019 年 步步生 6 千百辉 招商银行 金 12 月 9 随时可赎回 / 2.4-3 306 / 8688* 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360.13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7.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92.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更项目(含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3)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支付本次现金对价 否 7,500.00 7,500.00 — 7,500.00 100.00% 是 否 2、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 否 770.00 770.00 — 770.00 100.00% 是 否 用 3、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 否 6,090.13 6,090.13 277.36 2222.15 36.49%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360.13 14,360.13 277.36 10492.15 73.0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2、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3、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14,360.13 14,360.13 277.36 10492.15 73.06% - - - - “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千百辉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5 日,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 方面因素影响,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议案》,将“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19 年 1 月 25 日调整至 2020 年 1 月 25 日。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千百辉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0 年 1 月 25 日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该项目投资进度为 32.16%,预计无 因(分具体项目) 法在 2020 年 1 月 25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后续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所致,目前公司采取腾用 现有办公场所,或临时租用、借用场地、借调现有研发人员等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以保证该项目中相关研发项目的开展。后续公司计划新建总部运营 及研发中心并单独规划合理区域用于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按照承诺继续投入“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中,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形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千百辉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 1,781,623.44 元。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子公司 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目前,千百辉募集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 因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千百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3,076,527.07 元(含暂时补流资金 4000 万)。其中,千百辉 2019 年 10 月 24 日用于暂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补充流动资金 4000 万,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