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者“公司”)2019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拓电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 号)核准,奥拓电子于 2021 年 1 月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423,07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500.00 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 490.32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009.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中喜验字 [2020]第 0019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423,074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500.00 万元,扣除保荐费 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 490.32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009.68 万元。根据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 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补充营运资 金”。 1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 资额。经调整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 为 7,000.00 万元,“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 4,000.00 万元,“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 409.68 万元, “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8,600.00 万元不做调整。同时公司分别以募 集资金 4,000.00 万元、7,00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 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投项目支出累计共计 9,837.53 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000.39 万元(含利息收入,不包括现金管理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 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 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 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 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由公司财务部门执 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 年 1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奥拓、南 京奥拓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奥拓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 2 有效的履行。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 惠州奥拓可以分别各自使用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 409.68 万元、7,000.00 万元、 4,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年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末账户 余额 “ 智慧 网点 智能 化集 成能力提升项目” 深圳市奥拓 招商银行深圳 “Mini LED 智能制造 电子股份有 755905174810403 93.49 生态园支行 基地建设项目”“智慧 限公司 灯 杆系 统研 发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 深圳市奥拓 招商银行深圳 “ 智慧 灯杆 系统 研发 电子股份有 755905174810204 2.46 生态园支行 项目” 限公司 南京奥拓电 中国建设银行 “ 智慧 网点 智能 化集 子科技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32050159503600001442 645.96 成能力提升项目” 公司 南京城南支行 惠州市奥拓 中国建设银行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 电子科技有 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1503600001745 3,258.48 地建设项目” 限公司 惠州上杨支行 注:表格中南京奥拓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包括现金管理金额 6,500.00 万元。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3 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 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1]第00686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0.00 0.00 2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617.26 617.26 3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318.46 318.46 4 补充营运资金 0.00 0.00 合计 935.72 935.72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4 10,500.39 万元(含南京奥拓现金管理 6,500.00 万元)。其中,南京奥拓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金额为 6,500.00 万元,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 募集资金账户中。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产品 预期年化 实际收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起息日 期限(天) 到期日 投资金额 名称 收益率 益 建设银行 南京奥 结构性 2021 年 2021 年 1 南京城南 90 1.54-3.8% 6,900.00 64.65 拓 存款 2月4日 5月 5日 支行 建设银行 2021 年 2021 年 南京奥 结构性 2 南京城南 5 月 12 90 8 月 10 1.54-3.6% 6,400.00 56.81 拓 存款 支行 日 日 建设银行 2021 年 2021 年 南京奥 结构性 3 南京城南 8 月 12 80 10 月 31 1.54-3.6% 6,400.00 50.50 拓 存款 支行 日 日 建设银行 2021 年 南京奥 七天通 4 南京城南 11 月 19 / / 1.75% 6,500.00 / 拓 知存款 支行 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奥拓电子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5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远程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奥拓电子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 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高管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6 附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500.0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11.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37.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分 投资进度(%)(3)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2)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变更)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 力提升项目 否 7,000.00 7,000.00 37.74 37.74 0.5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0.00 不适用 否 2、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 不适用 建设项目 否 4,000.00 4,000.00 181.96 789.32 19.7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0.00 否 3、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否 409.68 409.68 92.00 410.47 100.19%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补充营运资金 否 8,600.00 8,600.00 8,600.00 8,6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009.68 20,009.68 8,911.7 9,837.53 49.1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7 2、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3、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20,009.68 20,009.68 8,911.70 9,837.53 49.16% - 0.00 - - 因疫情及公司战略调整等原因“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后续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投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资计划等措施,提升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使用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35.7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0,500.39 万元(含南京奥拓现金管理 6,500.00 万)。其中,南京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拓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金额为 6,500 万元,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注:1、本表格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做了调整后的金额。上述募集资金投入的调整已经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2、“智 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投入 410.47 万元,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迪 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