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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
室举行了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详见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965,785,955.45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17.85%,未能达到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设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全体持有人
50%的持股份额(即3,533,675股)将在2022年6月4日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
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该部分股
票所获得的现金收益等权益归属于公司。

    公司董事杨四化先生、杨文超先生、吴未先生属于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董事吴涵渠先生与吴未先生属于父子关系,上述人员作为关联董事均已回
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
意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
况的法律意见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助力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
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2、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
施期间结合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
民币5元/股条件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为:200万股至400万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上下限为:0.3067%至0.6135%。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在综合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后,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
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
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
等;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且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