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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2022-05-09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
                              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回购价格上限5元/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
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回购股份数为0股。

    一、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原因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且已经于2022年5月9日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263,402股后的649,780,7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的

                                   1
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 ,即
32,489,037.80 元=649,780,756 股×0.05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32,489,037.80 元÷652,044,158 股
=0.0498264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
利)÷(1+每股送红股比例)=(5.000000 元-0.0498264 元)÷(1+0)=4.9501736
元/股。

    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 万元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下限

=1,000 万元÷4.9501736 元/股=202.0131 万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 万

元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2,000 万元÷4.9501736 元/股=404.0262 万股。

    三、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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