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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2-09-20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回购价格上限5.00元/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公司在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4.9501736 元/股。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950173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

    上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月 30 日、 月 9 日、
9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1
    截至本公告披露,公司已实施完成上述股份回购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431,9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6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0元/股,合计支付的
总金额为1,743,6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9)。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

    2、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9月19日,累计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36,6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343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9元/股,合计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0,500,27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
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实施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
施期限等,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相关内容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中调整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实际实施情况与已
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足,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
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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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于
         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高级管理人员彭世新女士拟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00%),截至目前
         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涵渠先生拟向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
         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7%),详见公司于2022
         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截至目前该捐赠
         事宜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于2022年8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12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319%)。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股份变动情况

             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回购股份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2,683,962                  29.5508%      142,597,547            21.869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59,360,196                  70.4492%      509,446.611            78.1307%
    其中:回购专用            2,263,402                 0.3471%        4,500,002             0.6901%
证券账户
总股本                    652,044,158                  100.0000%     652,044,158            100.0000%

             注: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完成换届,期间离任董事沈永健先生、离任监事
         邱荣邦先生、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赵旭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锁定后于2022
         年7月24日解除了上述人员锁定股份合计50,086,415股,占公司总股本7.6814%。

             上述持股比例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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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
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
超过首次回购股份实施发生之日(2022 年 5 月 18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 5
月 11 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43,352,032 股的 25%(即
10,838,008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
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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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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