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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04-06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

                                  第 1 页
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
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第 2 页
 2.00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4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
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
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 3 页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扬、王亚丽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
会议室

    联系邮箱:ir@aoto.com

    邮政编码:51805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五日




                                第 4 页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
“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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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
       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提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编号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2.00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
       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2023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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