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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

                                     1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
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主持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9 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8,800,6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0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8,662,07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67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13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 表股份
25,747,2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25,608,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47%。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含视频网络方式出席
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蔡亦文律师、金川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
议案:

    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
    表决结果:同意 198,685,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3%;
反对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632,5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5545%;反对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8,711,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3%;
反对 8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658,4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6551%;反对 8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蔡亦文律师、金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
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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