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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
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