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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2020-09-12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0-07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朱光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新”或“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0)。公司股东朱光宇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12,266,863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 4.00%,含朱光宇先生已于 2020 年 3 月 5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
675,500 股。减持方式与减持期间: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到朱光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的告知函》,朱光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股)          比例
  朱光宇    集中竞价   2020.07.24              7.54       150,000        0.05%

                                               合计       150,000        0.05%
   注:以上小数点均保留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33,512         5.04% 15,183,512            4.99%

    朱光宇       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5,333,512         5.04% 15,183,512            4.99%
    注:
    1、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 306,671,584 股,朱光宇实际持股比例为 5.00%。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306,671,584 股变
更为 304,480,28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3、以上小数点均保留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朱光宇先生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所作的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朱光宇先生在协议受让时做出的承诺:自受让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之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9 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
次交易所取得的恒大高新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已经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朱光宇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朱光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朱光宇先生本
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 O 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