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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与江苏博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云创投”)就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签署的意向性、框架性协议,相关具体合作内容
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合
作事项将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积极推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合
作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
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江苏博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云创投”)在表面工程技术领域共同设立产业基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博
盈创投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产业基金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其中公司或公司指对方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 1,990 万元
(含),其余出资由博盈创投向其他合格投资者募集。
    2、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的基金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
署,关于基金设立及运作等相关事宜,以后续合作各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合作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江苏博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3027933097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金融城 2 号楼 1706、1707、1708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5-03-27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石骏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金额(万元)
   1             陈云           70%                       2100
   2             石骏           10%                       300
   3             连达彬         10%                       300
   4             陈宇           10%                       300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江苏博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
登记备案程序,已经具备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资质,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1501】。
    关联关系:博云创投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博云创投与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投资目标:依托公司产业平台及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博云创投在先
进制造领域的深厚积累与专业投资管理能力优势,提高投资/并购实施效率、锁
定优质标的,合理降低投资风险,为投资者推动产业战略投资目标实现,创造优
异价值回报。
    2、基金投资范围:表面处理等先进制造领域。
    3、基金设立形式: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
    4、基金规模: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含)。
    5、基金出资人:公司或公司指定方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现金方式向基
金出资 1990 万元人民币(含)。
    6、公司于基金的实缴出资安排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伙协议
约定。
    7、基金管理人:博云创投作为该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即“GP”)负
责该基金投资管理运营。
    8、基金存续期为 5 年,其延长期限由基金合伙人会议依照基金合伙协议约
定作出决议。
    9、在基金存续期内,博云创投按该基金规模的 2%比例向 LP 按年收取基金
管理费,博云创投获得该基金投资年化收益超过 8%(单利/年)以上收益部分的
20%比例的收益分成。
    10、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的基金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
署,关于基金设立及运作等相关事宜,以后续合作各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以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
共享为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在表面处理技术等先进制造领域
开展密切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