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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0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 年修订)》、《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
议审议,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


                             独立董事(签字):彭丁带、胡大立、刘萍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