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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 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要求,作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公平、
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经过了评标定标等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
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
项。



                               独立董事(签字):彭丁带、胡大立、刘萍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