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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8,384,850.1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5,216,234.9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371,679,680.97 元,其中母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96,047,625.29 元。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二)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三)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四)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截至 2021 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实施现金分
红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鉴于公司 2021 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应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而弥补亏损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
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不进行现
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导致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
条件,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同意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导致
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导致可分
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2021 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说明。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