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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
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
有力保障。现将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第五届监事
           2022 年 2 月
会第八次临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
              28 日
  时会议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五届监事              4、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 年 4 月                                                             全部审议
会第九次会              5、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 日                                                                   通过
    议                  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2022 年 4 月
会第十次会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
              19 日
    议
第五届监事
           2022 年 8 月
会第十一次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通过
              9日
  会议
第五届监事
           2022 年 9 月
会第十二次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
              9日
  临时会议
第五届监事
           2022 年 10
会第十三次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
            月 28 日
  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
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进一步完善了法人
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
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未发
现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 2022 年的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财务状况良好,2022 年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经
营结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的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
明;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2022 年公司
在对外担保事项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执行,未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建立之后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
照制度规定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
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生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无监管处罚记录。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
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
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为公司
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特此报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