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4-00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八菱 股票代码 0025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八菱科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永春 甘燕霞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 办公地址 段 21 号 段 21 号 传真 0771-3211338 0771-3211338 电话 0771-3216598 0771-3216598 电子信箱 nnblkj@baling.com.cn nnblkj@baling.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提供热交换应用解决方案且具有自主设计、自主创新能力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公 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为汽车热管理产品和外饰件产品。 其中,汽车热管理产品包括高温散热器、低温散热器、电池冷却器、中冷器、油冷器、冷凝器、蒸发器、 暖风机及内外气转换箱总成等各类热交换器,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汽车热管理系统(包括空调系统和动 力总成冷却系统[发动机、变速箱冷却系统])、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包括空调系统、电池热管理 系统、电机电控热管理系统及电子功率件冷却系统)、工程机械热管理系统等领域;汽车外饰件产品包 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括前后保险杠、尾门、侧围、顶盖、大灯盖、翼子板、扰流板、下饰板等各类注塑件,主要应用于传统 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领域。 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行业二十多年,主要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汽车热管理和外饰件产品的设计、制 造等一体化的服务。公司产品目前主要供应整车配套市场(OEM),少量供应售后服务市场(AM)。公 司主要客户有上汽通用五菱、奇瑞汽车、长安汽车、东风汽车、一汽解放、岚图汽车、赛力斯等国内知 名的整车制造商(整车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 年末 总资产 1,118,511,669.64 1,187,940,899.74 -5.84% 1,212,161,35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13,479,942.08 765,862,823.24 6.22% 715,025,418.28 资产 2023 年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 年 营业收入 542,681,966.14 552,438,373.58 -1.77% 606,115,228.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5,497,733.94 13,517,394.11 680.46% 16,111,327.15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2,653,184.27 1,843,160.25 1,671.59% -113,971,531.98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651,622.47 62,891,542.95 -63.98% 27,719,157.17 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05 700.00%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05 700.00% 0.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9% 1.88% 11.41% 2.29%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5,606,109.47 98,765,826.78 138,746,241.59 209,563,788.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601,896.15 5,949,433.35 116,882,618.40 -26,936,213.96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344,557.78 3,252,042.81 36,512,572.73 -15,455,989.05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908,789.48 71,481,381.73 -3,102,127.41 -34,818,842.37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露日前一个 报告期末普通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15,473 15,775 0 月末表决权 0 股股东总数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恢复的优先 股东总数 总数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竞忠 境内自然人 23.45% 66,433,049 0 质押 43,000,000 顾瑜 境内自然人 8.71% 24,688,427 18,516,320 质押 23,477,000 南宁八菱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5.00% 14,166,400 0 不适用 0 -第五期员工 持股计划 黄志强 境内自然人 4.05% 11,474,571 0 不适用 0 南宁八菱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58% 10,143,000 0 不适用 0 -第六期员工 持股计划 陈益民 境内自然人 1.61% 4,555,800 0 不适用 0 陆晖 境内自然人 0.95% 2,701,839 0 不适用 0 胡仕琼 境内自然人 0.64% 1,811,600 0 不适用 0 殷红叶 境内自然人 0.44% 1,244,800 0 不适用 0 任宁 境内自然人 0.43% 1,212,500 0 不适用 0 杨竞忠与顾瑜为夫妻,属于一致行动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股计划”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但 动的说明 不构成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不适用 说明(如有)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南弘天)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经公司审议程序,擅自将海南弘天 4.66 亿元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存单内的 4.66 亿元存款全部被划走,并导致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发现王安祥实施上述行为后,已采取多项措施,力求妥善解决上述违规担保问题,但由于王安 祥偿债能力恶化,司法程序耗时较久,截至目前仍未能追回任何款项。受上述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公司 股票至今未能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二)关于公司正在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情况 经税务机关随机抽查程序,公司被选中为 2023 年度抽查对象。目前,税务机关正在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对公司部分涉税事项 提出了问题和意见,公司已就相关争议向税务机关提供了相应说明及证据材料。公司目前尚未收到税务 机关就上述税务检查的最终结果通知,公司将视该事项后续情况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子公司股权处置及进展情况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与广西德天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天厚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 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海南弘天及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厚商贸) 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转让价格人民币 1,000.00 万元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弘天 15%的股权 转给德天厚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如德天厚公司后续处置北京弘天 15%股权及通过北京弘天 分红获得的收入之和低于 1,000.00 万元的 120%的(含),则该等处置收入及分红全部归德天厚公司所 有;如德天厚公司后续处置北京弘天 15%股权及通过北京弘天分红获得的收入之和高于 1,000.00 万元 的 120%的,则处置收入及分红之和中超出 1,000.00 万元的 120%的部分归公司所有。同时,德天厚公司、 海南弘天、万厚公司共同承诺:如海南弘天向相关责任方追回其违规对外担保的 4.66 亿元的损失,海 南弘天或者海南弘天委托的德天厚公司、万厚公司应将追回损失的金额扣除追偿成本及相关费用并扣除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款的 120%后,将超过 500.00 万元的部分无条件支付给公司,用于购买公司所持北 京弘天的股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完成股权交割。北京弘天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变为参股公司,自 2023 年 7 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股权 转让款 850.00 万元,剩余尾款 150.00 万元尚未收到。 (四)关于对参股公司投资款项的执行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投资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姚麻王),累计支付投资款 3,800.00 万元,持有其 22%的股权。因双方发生增资纠纷,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对大姚麻王及其控股股 东云南麻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麻王)提起诉讼。2022 年 5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 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由云南麻王回购公司持有的大姚麻王 22%的股权,同时判决云南麻王和大姚麻王共 同向公司支付 3,80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暂未执行 回任何款项或财物,后期能否执行回款项以及执行回多少款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关于恐龙项目的进展情况 由于 2022 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改造需要,恐龙项目自 2019 年 4 月 8 日起暂停演出,并迁出国家 体育馆。2019 年 4 月 19 日,印象恐龙与北京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贺立 德和覃晓梅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书》,约定各方继续合作运营恐龙项目,由贺立德和覃晓梅出资,按 协议约定成立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建设符合协议约定的专用剧场,并出租给印象恐龙作为恐龙项目 专用剧场。由于合作方投资建设的新剧场至今未能建成,恐龙项目至今仍处于停演状态,未来能否恢复 演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贺立德、覃晓梅成立的桂林恐龙谷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恐龙谷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完成 演出剧场建设,印象恐龙于 2022 年 11 月将恐龙谷公司、贺立德、覃晓梅和大风公司诉至广西壮族自治 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要求解除《合作协议书》,同时要求被告依约支付违约 金并赔偿损失。2022 年 9 月,贺立德、覃晓梅、恐龙谷公司、大风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印象恐龙 及公司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后该案被移送至桂林中院合并审理。2024 年 1 月, 桂林中院对前述两个案件同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各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印象恐龙不服一审判决,已 提出上诉,目前尚未收到二审受理通知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