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终止的提示性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终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概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八菱科技”)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杨竞忠先生通知,杨竞忠先生与南京红太阳金控供
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太阳”)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杨竞忠
先生拟将其持有八菱科技的 56,666,23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转让
给南京红太阳,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本意
向协议有效期 2 个月(即 2018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6 日止),有效期
满后,若双方未续期或仍未签订正式的转让协议,且未就延期等事项达成一致,
则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二、推进股份转让事项期间各方开展的主要工作
1、杨竞忠先生与南京红太阳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下午签署《股权转让意向
协议》,同时向公司报备相关文件,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121),并在公告中提示此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本协议签订后,
受让方将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和参股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完成后,受让方
确定是否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
本次交易存在交易未能达成的风险。
2、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后,南京红太阳聘请中介机构已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进场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并签署了保密协议。同时,
双方就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沟通,探讨可行的交易方案。
3、公司在转让双方推进股份转让期间,按交易进展分阶段如实进行信息披
露,并积极配合广西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2018 年 12 月 11 日相继披露了《关于对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4)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告》(公告编号:2018-139),并在公告中对相关不确定性风险、股票交易等风
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4、本意向协议有效期 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16 日,协议有效期结束,
双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也未对协议进行延期。根据意向协议约定,有
效期满后,若双方未续期或仍未签订正式的转让协议,且未就延期等事项达成一
致,则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三、终止股份转让意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意向终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亦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股份转让终止事项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股票投资交易具有一定投资
风险,社会舆情、市场交易、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因素均可能会对股价产生影响,
请投资者审慎决策并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