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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菱科技: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3,994,5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982%。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7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90 号)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八菱科技”)2015 年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杨竞忠、贺立
德、覃晓梅、黄生田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共计
33,994,588 股,发行价格为 17.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0,485,993.56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74,344,682.97 元,具体发行情况
详见下表: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月)

     杨竞忠            22,931,261    17.37 元/股    398,316,003.57     36 个月

     贺立德             5,028,785    17.37 元/股     87,349,995.45     36 个月

     覃晓梅             5,028,785    17.37 元/股     87,349,995.45     36 个月

     黄生田             1,005,757    17.37 元/股     17,469,999.09     36 个月

      合计             33,994,588                   590,485,993.56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 4-00068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33,994,588 股股份已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预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并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49,336,569 股 增 加 至
283,331,157 股。有关情况详见 2016 年 1 月 4 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巨
潮资讯网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
金转增股份等事项。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7 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3,994,5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98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4 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持有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质押、司法冻结       备注
                      股份数量     股份总数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
   1        杨竞忠    22,931,261   22,931,261        8.0934%           17,931,261   注1

   2        贺立德     5,028,785    5,028,785        1.7749%            5,020,000   注2

   3        覃晓梅     5,028,785    5,028,785        1.7749%            5,020,000   注3

   4        黄生田     2,620,093    1,005,757        0.3550%             999,900    注4

             合计     35,608,924   33,994,588      11.9982%        28,971,161

       注 1:杨竞忠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瑜女士的配偶。杨
竞忠先生目前未在公司任职。其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22,931,261 股股份中有
17,931,261 股处于质押状态。
    注 2:贺立德先生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特定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5,028,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49%),不属于公司董、监、高。其本次申
请解除限售的 5,028,785 股股份中有 5,020,000 股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

    注 3:覃晓梅先生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特定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5,028,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7749%),不属于公司董、监、高。其本次申
请解除限售的 5,028,785 股股份中有 5,020,000 股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

    注 4:黄生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持有公司股份 3,432,12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113%)。其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1,005,757 股股份中有 999,900 股处
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后仍需遵守相关高管股份锁定及其承诺。

    注 5: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特定股东,杨竞忠
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黄生田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股东减持均需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随时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提醒相关股东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三、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流通前                                               通后
                   股份数量     比例 %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
                   70,591,983    24.92    1,005,757   33,994,588    37,603,152      13.27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6,597,395    12.92    1,005,757            -    37,603,152      13.27

  首发后限售股     33,994,588    12.00            -   33,994,588               -
 二、无限售条件
                  212,739,174    75.08   32,988,831            -   245,728,005      86.73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83,331,157     100             -            -   283,331,157     100.0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4 名特定对象均承诺:本人在八菱科技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八菱科技收购本人所持有的八菱科技本次向
本人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人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且在上述锁定期
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 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股份结构表;
     3. 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