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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菱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9年修订版)》的独立意见2019-01-0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9年修订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
阅读了公司提交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9年修订版)》内容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
要(2019年修订版)》。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9年修订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岑   勉           黄仕和               黄贻帅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