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43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
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19 年 1 月 4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
《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关注函》涉及的内容较多、
工作量较大,公司难以在 2019 年 1 月 4 日前完成相关工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前回复《关注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4)。
由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公司尚不能
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故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前回复《关注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
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由于《关注函》部分事项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律师尚需对相关事项进行进
一步核查,公司尚不能在 2019 年 1 月 16 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及披露工作,
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回复《关注函》,争取在 2019 年 1 月 25 日前
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