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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菱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2019-01-31  

						证 券 代 码 :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
号:2019-02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6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现就《监管函》回复公告如下: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1 月 23 日,你公司在本所互动易回复投资者问题时称,公司参股公司
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上市意愿。此前你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在本所或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过公开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2.1 条和第
2.8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 2019 年 2 月 1 日
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
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
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整改措施



                                     -1-
    收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责任部门进行传达,并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问题进行谈论和分析,
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公司将采取现场或者文件学习的方式,持续组织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部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则进行加强学习,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的各种法律、法
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合规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把控信息披露审批程序,完
善自查自纠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强化内部控制监督职能。

    3、公司将按照监管函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法律、法规以及相关
业务规则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平、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