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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菱科技: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暂停对外演出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暂停对外演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持 2022 年北京冬奥会,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
(以下简称“《远去的恐龙》”)于 2019 年 4 月 8 日起暂停演出,并将迁出国
家体育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采取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994,588 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4,344,682.97 元。

    根据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远
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及《印象沙家浜》驻场实景演出项目。

    《远去的恐龙》于 2017 年 12 月份完工,并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正式公演。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远去的恐龙》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0,237.46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 1,292.24 万元(含利息)。

    二、项目暂停演出的原因

    《远去的恐龙》演出项目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恐龙公司”)为实施主体,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馆用于演出活动。

    由于国家体育馆将作为 2022 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依据恐龙公司与国家
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及公司与国家体育馆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如果本合同期
间由中国举办冬奥会,且该赛事活动涉及政府使用国家体育馆的,恐龙公司保证
并明确:将积极配合该赛事活动所涉及的各项安排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改
造、场地使用等。如因上述安排和活动导致恐龙公司不能完全使用本合同租赁标
的的,在此期间停租。”

    根据相关部门对国家体育馆的改造计划安排,经双方协商,《远去的恐龙》
于 2019 年 4 月 8 日起暂停演出,并将迁出国家体育馆。

    三、对公司的影响

    《远去的恐龙》本次暂停演出并暂时迁出国家体育馆是依据《国家体育馆场
地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执行。

    《远去的恐龙》还处于市场培育期,门票收入较少,恐龙公司运营至今一直
处于亏损状态,本次暂停演出并进行搬迁会导致恐龙公司在停演期间没有营业收
入,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为维持《远去的恐龙》演出项目在市场上已建立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演出
效果,公司将采取易地驻演的方式,继续在国内运营《远去的恐龙》演出项目。
《远去的恐龙》易地演出方案、演出地点目前尚未确定,待演出方案确定后,公
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