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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菱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3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顾瑜女士、杨经宇先生、黄缘女士、黄生田先生的个人资料,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所聘岗位的要求。董事会提名、聘任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顾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续聘杨经宇先生、黄缘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续聘黄生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黄缘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光伟               岑   勉               李水兰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