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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八菱: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8-01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0-08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
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存
在违规对外担保,涉及担保金额 4.66 亿元。其中,海南弘天存于广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大支行的 2.96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存款期限 12 个月,自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质押给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江支行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
担保;海南弘天存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的 1.7 亿元银行存款
的定期存单(存款期限 6 个月,自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于 2020
年 1 月 8 日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的《承兑合同》约定的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5 月 30 日、6 月 2 日、6 月
23 日及 7 月 1 日披露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西证监局<关于对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监管关注的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0-046 )、《 关 于 对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注 函 回 复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2020-047)、《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 保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4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二、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王安祥先后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及 2020 年 6 月 22 日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
并与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
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 2.96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 2.96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
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1.7 亿元银
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 1.7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
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
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公司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个人承担全
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 2.96 亿元
和 1.7 亿元,并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
额及年利率 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

    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或
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公司有权代替海南弘天
以公司的名义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 4.66 亿元
及相应利息。公司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承担。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述违规对外担保尚未解除,王安祥亦未以现金方
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海南弘天上述对外质押担保的 4.66 亿
元定期存单中,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 1.7 亿元定期存单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到期。由于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债务,且王安祥未能及时解除该
笔质押担保,导致该存单内的 1.7 亿元银行定期存款在到期后直接被质权人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划走。详见公司于 7 月 10 日《关于子公司违
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公司虽反复督促王安祥尽快兑现上述承诺,但截止本公告日,王安祥仍未偿
还海南弘天被划走的 1.7 亿元及相应利息,亦未解除剩余 2.96 亿元的存单质押。

   三、公司的主要措施
    根据王安祥上述承诺及《协议书》的约定,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上述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公司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王
安祥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王安祥仍未履行上述承诺,主要原因为:王安祥与第三方的
业务合作及债务清偿工作将通过在北京新注册公司来具体实施,该公司的工商注
册变更登记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方办理完毕,由于新公司的工商注册变更花费了
较长时间,导致业务合作及债务清偿工作延后。根据王安祥提供的信息显示,截
至本公告日,与其进行合作的第三方已在积极筹措资金,后续第三方将资金全部
转入新注册的公司,通过新注册的公司实施债务清偿和业务合作。王安祥与第三
方业务合作及债务清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有助于王安祥尽快筹措资金履行上述
承诺。

    公司将密切关注王安祥的债务清偿工作进展情况,并加紧督促王安祥尽快解
决违规担保问题。若王安祥与第三方的业务合作及债务清偿工作不能取得实质性
进展,公司将通过财产保全、诉讼等一切合法途径向王安祥追索上述 4.66 亿元
及相应利息,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 因海南弘天上述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起被实
行其他风险警示(ST)。

    2. 若王安祥无法在公司 2020 年半年报披露前偿还海南弘天被划走的 1.7
亿元,预计会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