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0-12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
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121)。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12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瑜女士(持
有公司8.71%股份)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对《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2.上述提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3.上述提案1、3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2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
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
凭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2)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1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5.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燕霞
联系电话:0771-3216598
公司传真:0771-3211338
电子邮箱:nnblkj@baling.com.cn
6. 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92
投票简称:八菱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宁八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依照以下指
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
2.00 √
章程>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00 √
的议案》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
照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
委托人证券账号: 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
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
能选其一,多选、未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
3.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