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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八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3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其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正、公允、独立,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光伟             岑   勉               李水兰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