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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八菱: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01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20 年 5 月份自查中发
现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润天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孙公
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现
将具体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南弘天法
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及 2020 年 1 月 8 日安排将海南弘天共 4.66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
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违规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未能在提出解决方案的一个
月内解决,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3.1
条及 13.3.2 条规定,导致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5 月 30 日、6 月 2 日、6 月 23 日
和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对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监管关注的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
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8)、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2)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68)等相关公告。

    海南弘天上述 4.66 亿元质押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
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 1.7 亿元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被质权人
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 1.46 亿元和 1.5
亿元也已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 1.7 亿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向广西壮族自
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王
安祥追索,案号:【(2020)桂 01 民初 2408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为保
证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向南宁市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据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桂 01
民初 2408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桂 01 执保 355 号)】《财产保全情况通
知书》,轮候查封、冻结了王安祥名下的 20 处房产和两支股票。南宁市中级人民
法院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 2.96 亿元,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公司亦将考虑采
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
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根据王安祥与公司及海南弘天签订的《协议书》,王安祥承诺以现金方式偿
还海南弘天 4.66 亿元,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但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海
南弘天仍未收到王安祥偿还的前述款项及利息。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
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刑事立案进度,同时密切关注王安祥与第三方
债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督促王安祥尽快归还上述 4.66 亿元及其他占用
款。

       二、资金占用清偿进展情况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王安祥以弘润天源资金向其实际控制的北京
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供业务的预付款项 3,280.40 万元,对弘
润天源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9 年 4 月(弘润天源并购前),王安祥以弘润天源资金直接代其实际控制
的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偿还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往来款项 4,200 万元,
对弘润天源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王安祥承诺由其本人清偿归还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但截
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王安祥仍未归还前述占用资金,亦未支付相应利息。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