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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八菱: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1-04-30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04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0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二)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杨经宇和王安祥
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
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

    2021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通过信函或传真方
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5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燕霞
    联系电话:0771-3216598
    公司传真:0771-3211338
    电子邮箱:nnblkj@baling.com.cn
   6. 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92
       投票简称:八菱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宁八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依照以下指示对下
       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
       自行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票指示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
                                                 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 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
       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
       能选其一,多选、未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
3.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