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1-04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生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林永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7,023,547.17 132,722,227.89 1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6,370,343.18 -7,865,024.63 2,21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624,302.28 -11,015,881.98 214.6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357,163.96 1,401,466.65 -839.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03 2,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03 2,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1% -0.42% 19.9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515,986,459.31 1,468,131,594.46 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60,492,012.73 704,092,422.38 22.2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主要为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8,661,283.93 德路 1 号的土地收储补偿费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72,840.9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04,228.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9,430.78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093,179.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0,297.42 合计 153,746,040.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839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竞忠 境内自然人 23.45% 66,433,049 质押 53,000,000 顾瑜 境内自然人 8.71% 24,688,427 18,516,320 质押 23,477,000 烟台安林果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5% 21,100,000 限公司 南宁八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9% 19,795,400 专用证券账户 黄志强 境内自然人 5.00% 14,166,357 陆晖 境内自然人 2.54% 7,196,839 王安祥 境内自然人 1.10% 3,125,072 冻结 3,125,072 “国海证券-工 商银行-国海金 贝壳员工持股 2 号集合资产管理 其他 1.28% 3,615,134 计划”、“南宁八 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 2 期员 工持股计划” 李利焱 境内自然人 0.82% 2,311,000 质押 1,937,100 黄生田 境内自然人 0.68% 1,937,963 1,453,472 冻结 1,937,96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杨竞忠 66,433,049 人民币普通股 66,433,049 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烟台安林果业有限公司 21,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100,00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19,795,4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95,400 专用证券账户 黄志强 14,166,357 人民币普通股 14,166,357 陆晖 7,196,839 人民币普通股 7,196,839 顾瑜 6,172,107 人民币普通股 6,172,107 王安祥 3,125,072 人民币普通股 3,125,072 "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海金贝 壳员工持股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615,134 人民币普通股 3,615,13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 李利焱 2,311,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11,000 陈翠玲 1,342,400 人民币普通股 1,342,400 上述股东中,杨竞忠与顾瑜为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海 金贝壳员工持股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2 期员工持 股计划”均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含公司 2018 年回购的 16,826,900 股股份及 2021 年截至本公告披露 说明 日回购的 2,968,500 股股份。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 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变动金额 同比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 73,816,073.03 127,705,508.30 -53,889,435.27 -42.20% 应收账款减少42.20%,主要是本报 告期内客户货款回笼及时。 应收款项融资 87,858,015.42 53,947,325.60 33,910,689.82 62.86% 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增长了 62.86%,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以 票据方式结算的货款为主。 预付款项 1,849,392.51 4,536,527.86 -2,687,135.35 -59.23% 预付款项比期初减少了59.23%,主 要是本报告期柳州八菱预付账款 金额减少208万元。 其他应收款 281,902,627.79 184,289,100.27 97,613,527.52 52.97% 其他应收款增加52.97%,主要是本 报告期母公司收到土地收储补偿 费8000万元。 应付票据 67,991,101.11 97,487,900.00 -29,496,798.89 -30.26% 应付票据减少30.26%,主要是本报 告期应付票据到期3881.97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项 目 2021年1-3月 2020年1-3月 变动金额 同比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 2,393,866.27 4,128,555.83 -1,734,689.56 -42.02% 销售费用减少42.02%,主要是本报 告期根据新收入准则,将运费调整 至主营业务成本。 财务费用 -141,063.39 5,056,854.38 -5,197,917.77 -102.79% 财务费用减少102.79%,主要是本 报告期贷款利息减少。 其他收益 1,572,840.92 3,731,147.51 -2,158,306.59 -57.85% 其他收益减少57.85%,主要是本报 告期政府补助减少。 投资收益 13,109,583.04 -4,551,032.65 17,660,615.69 388.06% 投资收益增加388.06%,主要是本 报告期按照公司持股比例49%确认 参股公司重庆八菱投资收益1401.1 万元。 营业外支出 529,103.28 34,411.13 494,692.15 1437.59% 营业外支出增加1437.59%,主要是 报告计提北京弘天贷款逾期罚息 52.91万元。 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信用减值损失 -1,484,760.67 1,510,666.55 -2,995,427.22 -198.29% 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 198.29%,主要是报告期内南宁八 菱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445.39 万元。 资产处置收益 178,661,283.93 200.46 178,661,083.47 89125552.96% 资产处置收益增加89125552.96%, 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土地收储收 益。 所得税费用 27,206,908.99 514,860.43 26,692,048.56 5184.33% 所得税费用增加5184.33%,主要是 本报告期计提土地收储补偿所得 税2700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项 目 2021年1-3月 2020年1-3月 变动金额 同比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10,357,163.96 1,401,466.65 -11,758,630.61 -839.02% 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到期货款比 现金流量净额 上年同期增加2754万元。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79,224,604.63 168,187,979.60 -88,963,374.97 -52.90%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主要是收到土 现金流量净额 地收储补偿款8000万元。上年同期 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收到 17,000.00万元现金。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72,384,778.51 -31,268,354.65 -41,116,423.86 -131.50%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偿还到期借款 现金流量净额 比上年同期增加6992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2022年北京冬奥会场地改造需要,对国家体育馆进行场馆改造的需要,恐龙项目已于2019年4月8 日起暂停演出。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远去 的恐龙>变更地点暨签署<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并与北京市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贺立德、覃晓 梅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拟采用易地驻演的方式在桂林继续运营《远去的恐龙》。 恐龙项目演出设备于2019年从国家体育馆拆除搬迁至桂林后,暂时存放在桂林临时租赁的仓库内。合 作方于2020年12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恐龙项目新址位于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柚子湾,目前正 在进行新剧场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恐龙项目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运营效益依然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暂停对外演 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变更地点暨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 2、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转让进展 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转让深圳前海盖娅八菱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出资份额的议案》,并与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盖娅网络”)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同意将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八 菱投资基金”)持有盖娅八菱的10,000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盖娅网络。 截至目前,八菱投资基金累计收到盖娅八菱转让款及保底收益10,209.79万元,剩余部分尾款尚未收回。 因盖娅网络逾期付款,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该案 件已于2021年4月18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裁决。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9)、《关于签署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及《关于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 议>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3、与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纠纷案件诉讼进展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并与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云南麻王生 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麻王”)签署《增资协议书》,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大姚麻王增资人 民币6,600万元。增资后,公司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2%。科华生物于2019年5月20日完成本次股权变更 工商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科华生物累计支付增资款3,800万元。 公司支付部分增资款后,2020年4月13日,根据科华生物的财务报表及账务资料,公司发现科华生物 的部分资金转到了其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其他关联公司。2020年4月14日,公司要求科华生物提供资金去向 的合法说明,但未收到科华生物的正式书面回复。因双方就前述事项产生分歧,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再 次向科华生物去函,决定暂时中止后续增资款的支付,在科华生物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上述转账行为的合法 性后再行支付。2020年4月29日,公司收到科华生物发来的《解除合同通知书》,科华生物单方面提出解 除协议。 因上述增资纠纷,公司将科华生物及其控股股东云南麻王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采取了财产保 全措施,要求其退还公司投资款。该案已于2021年3月4日开庭,目前尚未正式宣判。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2020年5月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关于收到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通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4、土地收储事项进展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并与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签 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书》,同意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100生产基地的31,083.25平 方米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南 宁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 截至目前,公司已解除本次收购地块及其地上房屋抵押且已完成产权注销登记,并已收到南宁高新 区土储中心支付的第一笔、第二笔土地收购补偿费共1.8亿元,剩余5,854,957元根据合同约定将于双方签订 《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5日和2021年4月 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7)及《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1-005、2021-029)。 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5、公司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项目进展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100生产基地已由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进行收储, 公司100生产基地的汽车换热器生产线、实验室及办公配套设施需整体搬迁至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号公司200生产基地新厂区。公司计划总投资2.69亿元,利用本次整体搬迁契机,进行产品升级和技术改 造,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软件操作系统,利用精益制造管理思想、自动化技术、现代信息技术 等手段对现有汽车换热器生产线、实验室及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扩大产能的同时提升公司生产智 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满足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的发展需要,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9)。 6、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处置进展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 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拟对持有 的弘润天源51%股权进行处置。该事项目前仍在推进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处置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 7、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 (1)违规对外担保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未经过公司同意,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擅自安排将公 司孙公司海南弘天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 保,涉及金额4.66亿元。违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未能在提出解决方案的 一个月内解决,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及13.3.2条规定, 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海南弘天违规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按期 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 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 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2)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①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 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涉及金额3,280.4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②2019 年4月10日(弘润天源并购前),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往来款4,200 万元, 后经查实,该笔款项实际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王安祥虽承诺由其本人清偿归还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但截至目前,王安祥仍未归 还前述占用资金,亦未支付相应利息。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1.7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将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采取 了财产保全措施。该案件已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 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仍在继续督促王安祥规还占用资金,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公司仍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 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海南弘天被划走的2.96亿元及其他占用款,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 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3日、5月30日、6月2日、6月23日和7月1日披露在《证券日报》、 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广西证 监局<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监管关注的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等相关公告及后续进展公告。 8、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2020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广西证监局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并分别 于2020年9月5日、10月12日、11月5日、12月7日和2021年1月6日、2月5日、3月2日、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2020-104、2020-112、 2020-115、2021-001、2021-017、2021-020、2021-027)。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1 年 03 月 0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 年 01 月 07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 年 01 月 1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 年 01 月 1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 年 01 月 15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 年 01 月 2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2021 年 01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意见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 年 01 月 2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1 年 01 月 2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公司 100 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的公告 2021 年 01 月 2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公司完成注册地址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1 年 01 月 2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回购报告书 2021 年 01 月 27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2021 年 01 月 27 日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2020 年度业绩预告 2021 年 01 月 30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 年 02 月 0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1 年 02 月 03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 年 02 月 03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1 年 02 月 05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1 年 03 月 0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 年 03 月 0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1 年 03 月 02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2021 年 03 月 02 日 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 年 03 月 08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1 年 03 月 26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2021 年 03 月 27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 年 03 月 30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林果业) 2021 年 03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安祥) 2021 年 03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1 年 04 月 01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1 年 04 月 01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 年 04 月 01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 年 04 月 10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021 年 04 月 15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2020 年度业绩快报 2021 年 04 月 15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 年 04 月 20 日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股份回购实施进展情况 2018年6月20日,公司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预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1 亿元(含)且不超过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按不超过16.35元/股(含)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 市场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826,9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94%,最高成交价为1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0元/股,平均成交价格为12.58元/股,成交金额为 211,609,144元(不含交易费用)。 2019年1月10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公司拟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公司回购的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数量为 16,8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转让价格为21.42元/股,转让价款为360,432,198元。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2019年6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实施的议 案》及《关于回购股份延期处置的议案》等议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延期至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标 的股票购买,同时延期处置公司回购的股份。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满,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导致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或自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未能实施其他员工持股计划, 导致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售出,未被售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019年11月18日,经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转让方案的议 案》及《关于修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回购股份的转让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股份的转让价格由21.42元/股调整为12.58元/股,股份转让方式由协 议转让调整为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资金总额不超过211,609,144元,股票过户时间不作具体 限定,应在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过户。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于2018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将于2021年12月18日存续期满三年。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截至目前,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设立。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满,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导致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或自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未能实施其他员工持股计划, 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售出,未被售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 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会影响公司资本公积。 1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4日、2019年6月26日、2019 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95)、《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2)、《关于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147)、《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实施暨回购股份延期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 《关于修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9)及期间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股份回购实施进展情况 2021年1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6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1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的 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2,96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其中,最高成交价3.65元/股,最低成交价2.88元/股,成交总金额 9,976,24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1)。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8-2021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79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99%。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类 履行情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型 况 股改承诺 公司于 2019 年收购弘润天源 51%股权。王安祥作为交易对手方 之一在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本协议生效后, 承诺在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弘润天源经营性净利润总 收购报告 额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若弘润天源未能达到前述经营性净利 业绩承 三年 书或权益 润总额承诺的(以弘润天源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经公司同意 2019 年 05 正常履 王安祥 诺及补 (2019 年 变动报告 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且该 月 06 日 行中 偿安排 -2021 年) 书中所作 等审计报告应为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应于前述事项发生后 60 承诺 天内,书面通知王安祥,王安祥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 60 日 内,按照补偿额=【(6 亿元人民币-实际三年经营性净利润总额) ×17.8/6×51%】向公司进行补偿。 王安祥;关于同 由于并购前,弘润天源在 2018 年期末存在余额金额较大的其他 2019 年 05 2019 年 12 剩余部 1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莒南恒 业竞争、应收款项尚未收回,其中大部分为其原实际控制人王安祥关联 月 06 日 月 31 日 分尾款 鑫企业 关联交 方的资金占用,且短期内以现金归还难度较大,为了解决该资 尚未支 管理咨 易、资金 金占用问题,弘润天源拟以其原实际控制人的其他相关资产抵 付完毕 询中心 占用方 债。除此之外,弘润天源自建的大兴区朗诺生命庄园健康中心 (有限 面的承 1-5 号楼系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也 合伙); 诺 未办理相关证照,存在重大产权瑕疵,且取得产权证书难度较 莒南弘 大,考虑到该 5 栋建筑并非弘润天源生产经营的核心资产,弘 润企业 润天源的生产经营并未依靠该五栋建筑,为了解决该 5 栋建筑 管理咨 的产权瑕疵问题,弘润天源拟以其原实际控制人合法所有的其 询中心 他房产建筑替换。2019 年 1 月 19 日,弘润天源与王安祥、金明 (有限 武和相远东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弘润天源 合伙) 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人民币 314,814,644.86 元债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人民币 8,000,000.00 元债务、在建工程账面值余额人民币 36,537,033.96 元(评估值 40,496,000.00 元)的健康中心 1 号楼以及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净 值人民币 127,638,877.35 元(评估值 137,320,000.00 元)的健康 中心 2-5 号楼作为置出资产,置入王安祥、金明武及相远东位 于大兴区半壁店绿茵花园别墅的七处产权清晰的房地产。置换 标的物的价值将依据各自委托并经对方认可的评估机构作出的 评估价值确定,弘润天源置出资产评估价值为 484,630,644.86 元。王安祥及其控制下的莒南恒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莒南恒鑫")、莒南弘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莒南弘润")作为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在 公司收购弘润天源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王安祥、莒南 恒鑫及莒南弘润保证上述置入资产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 完整、合法的置入弘润天源。若因任何原因,导致该等资产无 法完整置入弘润天源的,王安祥、莒南恒鑫及莒南弘润应经公 司许可,置入其他经公司认可的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等值 资产,并应承担因此给弘润天源造成的损失及依本协议而承担 的违约责任。王安祥、莒南恒鑫及莒南弘润承诺,弘润天源现 有的各项资产权属清晰,不会对弘润天源的持续生产经营构成 重大影响。2019 年 10 月 28 日,王安祥以现金方式完成弘润天 源 306,814,644.86 元其他应收款的资产置换。对于尚需置换的健 康中心 1-5 号楼,王安祥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承诺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与其名下位于大兴区半壁店绿茵花园别墅桃园 150 号楼进行置换;若因任何原因,导致该资产无法完整置入弘 润天源的,王安祥将以现金方式或其他经公司认可的经资产评 估机构评估后的等值资产置入弘润天源,并承担因此给弘润天 源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关于同 在王安祥 业竞争、王安祥在公司收购弘润天源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在本 2019 年 05 为弘润天 长期不 王安祥 关联交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其为弘润天源股东期间,不会通过自身 月 06 日 源股东期 履行 易、资金 或通过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资金。 间 占用方 1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面的承 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首次公开 杨竞忠、避免同 实际控制 发行或再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杨竞忠、顾瑜夫妇出具了《不 2011 年 11 正常履 顾瑜夫 业竞争 公司期间 融资时所 予竞争承诺函》。 月 11 日 行中 妇 的承诺 内 作承诺 股权激励 承诺 2020 年 5 月,公司委派工作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到银行进行现场 核查,发现:(1)孙公司海南弘天存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大支行的 1.46 亿元和 1.5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合计 2.96 亿元,存款期限 12 个月,自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已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质押给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阜新久宝能 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海南弘天存于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的 1.7 亿元银行存款的定期存单 (存款期限 6 个月,自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 已于 2020 年 1 月 8 日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 订的《承兑合同》约定的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 关于同 押担保。后经查实:王安祥为了履行对弘润天源的资产置换承 业竞争、 其他对公 诺,向第三方先后借款 2.96 亿元和 1.7 亿元。所借款项由王安 关联交 司中小股 祥支付给弘润天源后转入海南弘天,再做定期存款。随后王安 2020 年 06 2020 年 10 超期未 王安祥 易、资金 东所作承 祥按照第三方的指示,再将海南弘天前述 2.96 亿元及 1.7 亿元 月 22 日 月 31 日 履行 占用方 诺 定期存款存单为第三方指定的单位作质押担保,分别质押给广 面的承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 诺 行。根据自查结果,海南弘天上述 4.66 亿元银行定期存单实际 上是为王安祥的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未经公司同意,构成 了违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发现上述违 规担保情况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要 求王安祥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王安祥与公司及海南弘天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签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 2.96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 2.96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的 1.7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 1.7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 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 1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给海南弘天、公司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 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 天 2.96 亿元和 1.7 亿元,并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付清上述全 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 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 息。海南弘天确认: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 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现金偿 还海南弘天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公司有权代替海南弘天 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公 司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 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 关于同 涉及金额 3,280.40 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王安 业竞争、 祥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承诺:若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仍未发 关联交 生采购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少于 3,280.40 万元,2020 年 05 2020 年 7 超期未 王安祥 易、资金 则由王安祥本人负责督促安杰玛商贸退还上述资金(按扣除采 月 21 日 月 30 日 履行 占用方 购精油业务金额后的余额计算,下同),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 面的承 费用;若安杰玛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则由王安祥本人 诺 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 费用。 关于同 2019 年 4 月 10 日(弘润天源并购前),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 业竞争、易有限公司支付往来款 4,200 万元,后经查实,该笔款项实际 关联交 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借款,构成关联方 2020 年 05 2020 年 6 超期未 王安祥 易、资金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王安祥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承诺:若迪秀 月 21 日 月 30 日 履行 占用方 贸易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未能向弘润天源归还前述全部款项, 面的承 则由其本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负责向弘润天源清偿前述全 诺 部款项,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 关于同 2019 年 7 月 10 日,弘润天源向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西安乾亿元 业竞争、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往来款项 4,000 万元。虽然该笔款项已于 关联交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收回,但在该笔款项未收回前,占用了弘润 2020 年 05 2020 年 6 超期未 王安祥 易、资金 天源的资金,且涉及金额较大,公司将其认定为违规财务资助。月 21 日 月 30 日 履行 占用方 为了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王安祥承诺由其本人在 2020 年 6 月 面的承 30 日前按年化 10%向弘润天源支付上述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诺 承诺是否 否 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 1、资产置换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期未履行 2019 年 10 月 28 日,王安祥以现金方式置换弘润天源其他应收款 306,814,644.86 元。 完毕的, 2020 年 1 月 8 日,王安祥支付现金 170,000,000.00 元置换弘润天源健康中心 1-5 号楼。本次资产置换以评估价 应当详细 值进行置换,弘润天源健康中心 1-5 号楼评估价值 177,816,000.00 元,截至报告期末,王安祥未支付剩余资产置 说明未完 换余额 762.76 万元。 成履行的 2、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具体原因 1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下一步 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违规担保、预付款、往来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约 5.42 亿 的工作计 元。王安祥虽承诺由其本人清偿全部款项,并按 10%支付利息,公司也一直在反复督促,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划 仍未归还。 海南弘天上述 4.66 亿元违规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 1.7 亿元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 1.46 亿元和 1.5 亿元也已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 1.7 亿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将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采取了财 产保全措施。该诉讼案件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 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 2.96 亿元及其他占用款,公司仍在继续督促王安祥,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公司亦将考 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 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 2021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7,800 -- 22,000 -583.63 增长 3,149.88% -- 3,869.51%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 0.83 -0.02 增长 3,477.15% -- 4,274.01% 1.随着国内疫情形势不断向好,国内汽车市场回暖,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已逐步恢复至正常 业绩预告的说明 水平; 1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签订了《国 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书》,将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 1 号 100 生产基地的 31,083.2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由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目前,公 司已解除本次收购地块及其地上房屋抵押且完成了产权注销登记,并已收到土地收购补偿费 1.8 亿元。本次土地收购补偿费扣除搬迁费、资产减值或处置损失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后,预 计计入 2021 年当期损益 15,178.70 万元,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