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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八菱: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水兰)2021-04-3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
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起担任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 2020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加会议
       5       5            0          0          0          否           1


    2020 年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每次参会前,本人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
会议资料,并做出独立的思考和分析。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
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
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2020 年任职期间,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审议,对所有议案未有反对或异
议。

    本人 2020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
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
                                       1
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后对公司 2020
年下半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
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共 8 项,具体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时间               董事会                 事项               意见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1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同意
                              五次会议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时间          董事会                        事项
                                                                               类型
  1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0 年 6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月 29 日      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8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5                                                                            ——
        月 29 日      第二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第六届董事会
  6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12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7                                                                            同意
        月 30 日      第五次会议     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示。


三、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参加各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对各项议案均在充分审查
和讨论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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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4          0        0         0            1        0         0          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职要求,认真审
阅公司年度及季度财务报表,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落实公
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对聘用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跟
踪检查;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运作及相关制度建设实施情况;并听取内部审计部
门的相关汇报,对内审部门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人员选择
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多
次到公司现场考察,听取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随时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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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并根据自己掌握的公司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独立、审慎地的
判断,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 作为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本人始终
与公司经营层和审计机构进行及时的沟通与交流,高度关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
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维护股东的权益。

    5. 2020 年,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
度全面完善,各领域均迎来关键制度创新。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
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
规,明确“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不断自我规范,提升履职能力,为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6. 2020 年 5 月,公司通过自查发现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及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存在巨额的违规担保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向公司提出建议,要求公司督促王安祥尽快解除
违规担保,并采取措施追偿占用款,同时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积极对弘润天
源进行整改,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其他工作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 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
                                   4
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新的一年
里,我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好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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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李水兰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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