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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八菱: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5-06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04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非同
一控制下取得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51%
股权,并购后弘润天源由本次并购的业绩承诺方王安祥负责经营。2020 年 5 月,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弘润天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王
安祥作为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弘润天源股东、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海南弘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未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度管理弘润天源,未经公司授权擅自安排海南弘天对外提供担保,滥用其经营管
理地位大额占用弘润天源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

    1.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未经过公司同意,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及 2020 年 1 月 8 日擅自安排将海南弘天 4.66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对外进行
质押担保。经公司查实,海南弘天 4.66 亿元质押存单实际上是为王安祥的个人
借款提供担保,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违规担保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5 月 30 日、6 月 2 日、6 月 23 日和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对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监
管关注的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
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
编 号:2020-062 ) 及 《 关 于 公 司股 票 被 实 行 其 他风 险 警 示 的 公告 》( 公 告 编
号:2020-068)等相关公告。

      2.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
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 3,280.40 万元,构成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

      3.2019 年 4 月 10 日(弘润天源并购前),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
司支付往来款 4,200 万元,经公司核实,该笔款项实际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
际控制的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质押担保、预付款及往来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
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合计约 5.42 亿元。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虽然王安祥承诺由其本人清偿上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公司
也一直反复督促王安祥,但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王安祥仍未归还上述占用资
金,亦未支付相应利息。

     海南弘天上述违规担保期限届满,因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 1.70 亿元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
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 1.46 亿元和 1.50 亿元也已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公司已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启
动了法律追偿程序。公司已就海南弘天 1.70 亿元的损失对责任人王安祥提起了
民事诉讼,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将王安祥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
院,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该诉讼案件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开庭审理,但
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对于海南弘天 2.96 亿元的损失及其他占用资金,如王安祥仍不主动偿还,
公司亦将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途径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
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三、其他说明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
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