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1-06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八菱科技”)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23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现就《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生产经营情况 问题 1. 2018 年至 2020 年,你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 727 万元、-40,648 万元、-68,519 万元,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 分别为-83.90 万元、-38,673.11 万元和-68,810.54 万元,逐年大幅下降;2020 年度,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480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公司 行业情况、各业务板块盈利能力、毛利率、货币资金余额等情况,详细分析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你公司结合公司行业情况、各业务板块盈利能力、毛利率、货币 资金余额等情况,详细分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1 2019 年度变动 2020 年度变动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 (%) 营业收入 71,008.35 75,090.44 60,485.99 5.75 -1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27.44 -40,648.24 -68,519.34 -5,687.88 -68.5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3.90 -38,673.11 -68,810.54 -45,996.56 -77.9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9,404.96 10,519.85 -20,480.66 11.85 -294.69 流量净额 如上表所示,公司自 2018 年以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主要原因:一方面,受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印象恐龙”)业绩亏损拖累,由于印象恐龙演出场地搬迁、停 演以及专用设备搬迁报废、闲置设备计提减值、固定资产折旧等影响,印象恐龙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分别亏损 5,382.26 万元、14,817.98 万元、 5,753.22 万元。另一方面,由于公司 2019 年 5 月收购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51%股权,收购后弘润天源依然受到 2018 年发生的“920”事件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弘润天源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下滑了 75.33%,净利润较 2018 年度减 少 89.88%,远低于收购时的预测值,存在减值迹象,经评估后,公司 2019 年度 计提商誉减值 20,272.12 万元;2020 年受以上“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 王安祥占用资金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2020 年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截至公司 2020 年年报披露前尚未恢复正常,基 于以上情况,经评估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 40,074.16 万元;王安祥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公司 2020 年年报披露前仍未归还,弘润天源 需 对 前 述 资 金占 用 计 提 巨额 坏 账 准备 , 导 致弘 润 天 源 2020 年 度 业 绩亏 损 44,722.32 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亏损 22,808.38 万元。受以上印象 恐龙、弘润天源两块业务的影响,最近三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 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逐年大幅亏损。 2.各业务版块盈利能力、毛利率、货币资金余额 2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汽车行业、文化行业、投资行业、健康行业,各行业具体 经营情况如下: (1)汽车行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60,157.89 71,645.63 69,445.44 营业毛利 10,739.61 10,225.75 11,457.18 毛利率 17.85% 14.27% 16.50% 净利润 -90,084.09 -14,281.02 -4,016.53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125.79 -3,819.93 1,095.76 信用减值损失 -6,756.29 -6,474.43 - 其中:对子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6,891.19 -5,858.84 资产减值损失 -86,951.89 -3,864.68 -10,295.02 其中:对子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4,243.14 其中: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83,948.33 -5,000.00 剔除投资收益、减值损失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498.30 -121.98 5,182.73 货币资金余额 3,163.20 2,455.17 54,803.67 注: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对子公司印象恐龙的其他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在合并报 表范围内抵消。资产减值损失 2020 年度主要为针对子公司弘润天源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 值损失,2018 年度针对子公司印象恐龙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损失。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具体明细 如下: 单位:万元 联营和合营企业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2,253.10 -1,965.79 -400.11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71.64 253.49 241.43 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69 -35.57 - 深圳市王博智慧厕所革新技术有限公司 -42.54 -44.72 - 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51.27 -2,027.34 1,254.44 合计 3,125.79 -3,819.93 1,095.76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汽车零部件营业收入分别为 69,445.44 万元、71,645.63 万元、60,157.89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16.50%、14.27%、17.85%, 剔除投资收益及减值损失的影响,该业务板块净利润分别为 5,182.73 万元、 3 -121.98 万元、498.30 万元。汽车行业作为公司的核心产业,营业收入整体保持 在较为平稳的状态,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是由于疫情爆发对汽车行 业造成了较大冲击,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受汽车市场影响出现短暂性下滑,但随 着国内疫情形势不断向好,国内汽车市场回暖,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已逐步恢复 至正常水平,2021 年一季度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 12,469.88 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 16.92%,公司的核心业务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另外,公司投资的重庆八 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八菱”)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杆、仪表 盘和内饰件等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2020 年,由于配套车企新产品上市后,市场销量较好,重庆八菱订单大幅增加,全年 实现营业收入 73,266.85 万元,净利润 4,598.16 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 27.25%和 211.45%,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49%确认投资收益 2,253.10 万元。2021 年一季度,重庆八菱实现营业收入 26,913.00 万元,净利润 2,859.41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 长了 187.71%和 545.43%,公司 按照持股 比例 49%确 认投资收益 1,401.11 万元。从重庆八菱目前的发展形势看,该项投资将进一步助力公司的 企稳回升。 (2)文化行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 439.28 1,562.91 营业毛利 -815.47 -3,024.63 毛利率 0.00% -185.64% -193.53% 资产减值损失 -3,303.82 -6,376.30 0.78 净利润 -5,753.22 -14,817.98 -5,404.62 货币资金余额 27.12 46.56 310.69 注 1: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对印象恐龙的专用设备计提减值。 为了降低公司单一业务经营风险及对汽车产业的依赖性,公司积极布局多元 化发展战略,于 2015 年在国家体育馆投资建设《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 目(以下简称“恐龙项目”),进入文化产业。恐龙项目于 2017 年年底建成并 投入运营。为支持 2022 年北京冬奥会,恐龙项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起暂停演 出,至今仍处于停演状态,演出设备设施已拆除迁出国家体育馆,目前存放在桂 4 林临时租赁的仓库内,闲置未安装使用。公司与北京市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 司、贺立德、覃晓梅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拟在桂林继续 运营恐龙项目,由贺立德、覃晓梅夫妇出资在桂林成立剧场公司,并以该公司名 义建设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专用剧场,出租给印象恐龙作为恐龙项目的专用剧场。 贺立德、覃晓梅夫妇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在桂林注册桂林恐龙谷文艺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恐龙谷”),由于受疫情等各方面因素影响,恐龙谷剧场筹建工 作进展缓慢,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项目新址位于桂林 市临桂区六塘镇桂阳公路东侧,所在地块面积约 105 亩,恐龙项目占地约 10800 平米。目前正在进行新剧场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图设 计、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已经落实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 单位,将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始全面施工,按照项目规划进度预计在今年年底 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能否按期完成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恐龙项目恢复 演出的时间及未来经营效益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以下各方面原因,恐龙项目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分别亏损 5,382.26 万元、14,817.98 万元、5,753.22 万元。具体原因 如下:1)恐龙项目投入运营时间较短,尚处于市场培育期,营业收入较低,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62.91 万元,2019 年因 4 月起停演仅实现营业收入 439.28 万元,2020 年度仍未恢复演出无营业收入;2)恐龙项目前期投入较大,每年摊 销固定资产折旧较高;3)恐龙项目异地搬迁产生较大金额的搬迁费用,停演期 间仍需支付员工工资、仓储租金等费用;4)恐龙项目在拆卸及搬迁过程中,部 分设备设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破碎,恐龙项目的演出设备大部分为精密机 械及高端电子类产品,南方气候潮湿,设备久置不用,电子元件容易损坏,重新 投入使用需要对局部构件做更换或修复,该类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经评估后,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3)投资行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毛利 - - - 5 毛利率 0.00% 0.00% 0.00% 净利润 -2,226.70 -950.7 883.11 信用减值损失 -3,016.02 -2,179.12 - 其中:对母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2,753.75 -1,894.90 - 资产减值损失 - - -767.18 其中:对母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 - -767.18 剔除减值损失后净利润 789.32 1,228.42 1,650.29 货币资金余额 0.35 70.82 44.05 注 1:投资业务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对母公司南宁八菱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合并报表已抵消。 注 2:另外,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对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盖娅互娱”)的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23,360.00 万元,账面价值 23,360.00 万元。 盖娅互娱 2018 年、2019、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1,335.64 万元、 6,314.74 万元和-23,436.79 万元,2019 年盈利大幅下降,2020 年则出现了巨额亏损。根据 盖娅互娱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和以前年度的历史业绩表现,公司持有盖娅互娱的股权价值存在 减值迹象。经评估后,计提减值 7,660.00 万元,已冲减其他综合收益。 截至本回复日,公司仍持有盖娅互娱股份 730 万股,占其总股本约 4.48%。 盖娅互娱近几年盈利状况虽然波动较大,但其营业收入比较高, 2018 年、2019、 2020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67,556.04 万元、38,363.42 万元、47,744.07 万元, 且其资产规模比较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08,065.22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 153,704.58 万元,从基本面看,盖娅互娱仍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如 上 表所 示 , 公 司 投 资 行 业 近 三 年 剔 除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650.29 万元、1,228.42 万元、789.32 万元,主要系投资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盖娅八菱”)取得的收益。2018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南宁八菱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八菱投资”)持有盖娅八菱的 10,000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娅网络”), 决定退出盖娅八菱。由于该项投资收益占公司净利润比例较低,仅占公司 2019 年、2020 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比例的 3.25%和 2.34%,因此,退出该项投资不会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6 (4)健康行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328.10 3,005.53 营业毛利 141.23 2,222.08 毛利率 43.05% 73.93% 信用减值损失 -45,468.42 -351.03 资产减值损失 -342.69 - 净利润 -46,360.24 81.72 货币资金余额 12.74 32,211.24 注:公司 2019 年 5 月 31 日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弘润天源,上表中 2019 年数据为 6-12 月合并报表数据。 2019 年 5 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弘润天源 51%的股权。弘润天源 是一家致力于细胞技术研发、临床转化研究以及健康管理服务的生物高新技术企 业,主要为医疗、科研及美容等机构客户提供细胞分离、检测、培养以及与细胞 技术有关的委托研究和服务等;同时利用先进的细胞生物技术平台为高净值客户 提供细胞储存以及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达到科学预防疾病、延缓免疫衰老、 提高生活质量等目的。 弘润天源 2019 年业绩下滑主要是受 2018 年发生的“920”事件的持续影响, 由于公安部门迟迟没有对弘润天源员工就“920”事件给出明确的意见或结论, 导致了员工人心浮动,工作积极性不高,市场推广力度不足,弘润天源的业务恢 复缓慢,多数经销商处于观望状态,直至 2019 年 11 月,公安部门才对处于取保 候审状态的弘润天源员工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导致了弘润天源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大幅度下降,2019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152.30 万元,净利润 1,663.07 万元。 2020 年 1 月开始,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北京市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较为 严格,特别是住宅小区,对外来人员出入控制严格,而弘润天源的生产经营场所 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区内。2020 年 6 月份北京市连续出现多起新冠 肺炎确诊病例,大兴区曾一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因疫情管控需要,弘润天 源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基本无法对外开展业务。同时,由于王安祥债 务状况恶化,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约 5.42 亿元至今仍未归还,致使弘润天源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业务无法开展,员 7 工陆续离职。加上需对前述资金占用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弘润天源 2020 年度业 绩亏损 44,722.32 万元。 3.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由上述分析可知,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2020 年度连续经营亏损主要由 于对恐龙项目投资亏损、收购弘润天源产生巨额商誉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所 致。从行业情况和业务板块来看,公司主要是受到文化演艺业务和健康行业业务 所拖累,文化演艺业务的恐龙项目自 2017 年年底投入运营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 态,健康行业的弘润天源自 2019 年 6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以来经营状况持续恶 化,2020 年因资金占用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而产生巨额亏损,同时还导致公 司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损失产生巨额亏损。2018 年-2020 年,公司文化演艺业务收 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2.20%、0.59%和 0%,健康行业业务收入占公司 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0%、3.40%和 0.54%,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 收入比重分别为 83.50%、82.10%和 82.84%,从营业收入层面来看,文化演艺业 务和健康行业两块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都非常低,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占据 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头,是公司的核心产业。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自公司成立以 来一直处于较为稳定的发展状态,使公司具备了持续的经营能力。 (1) 公司所处行业未来仍存在较大的发展潜力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热管理系统高低散热器、中冷器、油冷器、冷凝器、HVAC、 Chiller 和汽车保险杠等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汽车散热 器行业领导品牌之一。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汽车产业的 重要组成部分。汽车工业现已成为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西方工业发达国家 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未来随 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收入水平提升、 城镇化率提高及公路基础设施完善,我国汽车产量仍将保持平稳增长,汽车市场 规模还将继续扩大,汽车市场依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由此 8 可见,公司未来在汽车行业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空间。 (2) 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 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4,893.86 万元、87,839.65 万元、77,461.37 万元、71,008.35 万元、75,090.44 万元和 60,485.99 万元, 整体保持在较为平稳的状态。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是由于疫情爆发 对汽车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受汽车市场影响出现短暂性下滑。 但随着国内疫情形势不断向好,国内汽车市场回暖,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已逐步 恢复至正常水平,2021 年一季度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 12,469.88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长 16.92%,保持了良好发展。 (3) 公司始终保持较强的品牌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奠定了扎 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人才储备和技术储备,形成了完整的汽车热 管理系统集成化和模块化匹配设计开发能力、试验检测能力和生产配套能力,掌 握了行业先进的核心制造技术,已成长为中国自主品牌热交换器企业的引领者。 公司曾经参与起草了内燃机机油散热器行业标准、内燃机增压空气冷却器国家标 准等多项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并已颁布实施,并荣获了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 国内燃机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西 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 号。经过长期以来的市场开拓和市场培育,“八菱”品牌在国内汽车热交换器行 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已与上汽通用五菱、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 柳汽、东风小康、一汽集团等各大车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随着公 司技术创新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的不断增强,产销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的市场地 位和行业地位也在不断提升。得益于公司悠久的品牌历史和优异的产品质量,使 得公司在汽车散热器行业始终保持着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4)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203.42 万元,可动用货币 资金 3,194.63 万元,资产负债率 47.57%,流动比率 0.92,速动比率 0.67,存 9 在一定的偿债压力。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852.45 万元, 资产负债率已下降至 38.98%,流动比率 1.20,速动比率 0.94,公司的流动性和 偿债能力获得提升。为了改善财务状况,公司积极盘活现有资产,将位于南宁高 新区科德路 1 号 100 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由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截至本回复日,公司已收到土地收 购补偿费合计 18,000 万元,公司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保持了良好的财务 状况。 综上,虽然公司业绩近三年持续下降,但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 稳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性。 (二)年审会计师意见 1.公司的核心业务较为稳定 近年来,公司核心的汽车零部件业务持续稳定。2018 年-2020 年度,公司营 业收入分别为 71,008.35 万元、75,090.44 万元和 60,485.99 万元。2020 年度营 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是由于疫情爆发对汽车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公司汽车零部件 业务受汽车市场影响出现短暂性下滑。但随着国内疫情形势不断向好,国内汽车 市场回暖,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已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2021 年一季度汽车零 部件产品销售收入 12,469.8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92%,保持持续发展。 公司投资的重庆八菱也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杆、仪表盘和内饰件等汽车零部件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2020 年,由于配套车企新产品上 市,市场销量较好,重庆八菱订单量大幅增加,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3,266.85 万元,净利润 4,598.16 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 27.25%和 211.45%,公司 按照持股比例 49%确认投资收益 2,253.10 万元。2021 年一季度,重庆八菱实现 营业收入 26,913.00 万元,净利润 2,859.4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 187.71% 和 545.43%,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49%确认投资收益 1,401.11 万元。从重庆八菱目 前的发展形势看,该项投资将进一步助力公司的企稳回升。 2.大额亏损业务的影响已逐步可控 10 近三年来,公司持续亏损,主要是投资恐龙项目投资亏损、收购弘润天源产 生巨额商誉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所致。2018 年-2020 年,文化演艺业务收入 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2.20%、0.59%和 0%,健康行业业务收入占公司营 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0%、3.40%和 0.54%,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 入比重分别为 83.50%、82.10%和 82.84%,从营业收入层面看,文化演艺业务和 健康行业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都非常低,且其巨额亏损的情形已逐步可控。 一方面:恐龙谷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项目新址位 于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桂阳公路东侧,所在地块面积约 105 亩,恐龙项目占地约 10800 平米,目前正在进行新剧场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施 工图设计、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已经落实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和勘察单位,将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始全面施工,按照项目规划进度预计在今 年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能否按期完成、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经营 效益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预期相对更加明确。另一方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弘润天源的经营业务无法开展,员工陆续离职,公司业务全面暂停, 经评估,公司已对弘润天源计提巨额商誉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上述减 值损失后,公司对其投资产生的商誉已减记为 0,且该公司的资产也进一步夯实。 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对持有的弘润天源 51%股权进行处置。 该事项目前仍在推进中,能否取得成功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后续业务恢 复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已控制弘润天源公章、银行账户等相关重要资料, 其经营管理进一步恶化的情况亦能有效控制。 3.公司的偿债能力持续提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203.42 万元,可动用货币 资金 3,194.63 万元,资产负债率 47.57%,流动比率 0.92,速动比率 0.67,存 在一定的偿债压力。公司积极盘活资产,将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 1 号 100 生产 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截至本回复日,公司已收取土地转让款 18,000 万元。截至 11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852.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38.98%,流 动比率 1.20,速动比率 0.94,公司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进一步缓解和提升。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认为,基于目前公司的偿债能力情况、业务发展情况, 以及公司实施的上述改善措施,公司的流动性和中长期发展问题预期能得到良好 解决,不存在对公司未来 12 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管 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适当。 问题 2. 根据年报,你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 别为 1.33 亿元、1.21 亿元、1.32 亿元、2.18 亿元,各季度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分别为-1,101.59 万元、1,077.80 万元、-524.06 万元、-68,262.69 万元,各 季度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 别为 140.15 万元、-1,028.97 万元、 -1,450.75 万元、-18,141.08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主要产品季节性波动、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等情况,详细说明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不匹配的原 因,并对比以前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说明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净额大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请你公司结合主要产品季节性波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情况, 详细说明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不匹配的原因 1. 公司产品季节性波动情况 本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行业的散热器、保险杆等配件的生 产及销售业务。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各季度销售收入及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ST 八菱 10,665.70 21.29% 9,790.24 19.54% 10,964.07 21.88% 18,684.80 37.29% 富奥股份 208,592.00 18.77% 317,060.81 28.53% 285,382.15 25.68% 300,308.08 27.02% 万向钱潮 184,692.68 16.97% 260,465.78 23.94% 303,648.11 27.90% 339,361.41 31.19% 12 青岛双星 79,769.40 18.04% 121,840.25 27.56% 122,681.29 27.75% 117,777.19 26.64% 襄阳轴承 21,376.64 17.94% 33,470.28 28.09% 32,139.63 26.97% 32,166.60 27.00% 银轮股份 127,472.67 20.16% 173,487.46 27.43% 149,887.70 23.70% 181,570.82 28.71% 西仪股份 9,446.03 14.78% 17,872.42 27.97% 17,421.33 27.26% 19,168.51 29.99% 兴民智通 25,466.32 17.39% 39,709.33 27.11% 39,096.69 26.70% 42,177.53 28.80% 日上集团 51,014.56 17.38% 79,908.07 27.23% 79,970.62 27.25% 82,601.64 28.14% 双林股份 73,431.65 20.53% 75,845.12 21.21% 89,840.53 25.12% 118,556.29 33.15% 南京聚隆 14,971.96 13.15% 31,925.02 28.04% 28,389.08 24.93% 38,581.02 33.88% 东安动力 49,091.61 14.50% 85,289.67 25.19% 90,739.60 26.80% 113,398.73 33.50% 亚普股份 169,300.62 19.11% 207,485.17 23.42% 239,818.07 27.07% 269,325.72 30.40%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季节性变化,有淡季和旺季之分,一般 5 月份至 8 月份为淡季,9 月份至来年的 4 月份为旺季。与汽车零部件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 比,2020 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各公司收入均较低,二季度开始恢复;虽受具 体产品、客户不同,各季度销售收入分布存在差异,但行业内上市公司下半年业 绩整体强于上半年,且四季度业绩好于三季度。公司汽车行业的业务收入与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季节性变化一致。 近年来,公司汽车配件业务各季度销售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020 年度 10,665.70 21.29% 9,790.24 19.54% 10,964.07 21.88% 18,684.80 37.29% 2019 年度 16,465.75 26.71% 12,141.37 19.69% 12,123.61 19.66% 20,921.80 33.94% 2018 年度 14,119.22 23.83% 16,175.34 27.30% 12,751.01 21.52% 16,211.92 27.36% 近三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基本符合上述季节性特点。 2. 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不匹配的原因 单位:万元 科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营业收入 13,272.22 12,150.14 13,237.68 21,82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6.50 202.88 53.84 -67,989.55 非经常性损益 315.09 -874.92 577.90 27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101.59 1,077.80 -524.06 -68,262.69 性损益的净利润 计提资产减值 -151.07 378.78 176.42 91,932.23 13 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第三季度有所回 升,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三季度增长 64.88%,一是由于第四季度为销售旺季, 二是国内疫情防控向好,汽车市场回暖,所以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三季增加 8,588.25 万元。 公司各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波动较大。其中,一季度销售收入高 于二季度,但净利润为-786.5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101.59 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354.82 万 元,相对于其他各季度较低。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较高,主要原因:一是产品结构的变化,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提升, 拉高了第二季度的毛利率,高毛利收入结构调整详见“问题 3 关于公司毛利率 的分析”;二是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 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广西华纳 43.65% 的股权转让给黄安定夫妇,该转让股权产生非经常性损失 1,243.35 万元,该笔 损失计入非经常损益。四季度营业收入为 21,825.94 万元,为全年最高,但净利 润为-67,989.55 万元,主要原因:1)由于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弘润 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约 5.42 亿元且至今仍未归还,弘润天源需对前述非经 营性占用资金及其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弘润天源四季度亏损 44,722.32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2,808.38 万元;2)公司对弘润天源资产 组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商誉减值 40,074.16 万元;3)由于公司与参股 公司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的增资纠纷案件 尚未判决,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科华生物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660 万元;4)由于子公司印象恐龙演出设备长期闲置,存在减值迹象,本报告期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3,303.82 万元。 综上,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符 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14 (二)对比以前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说明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净额大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大额为负,主要由于公司孙公司海 南弘天 4.66 亿元银行存款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该笔款项系王安祥擅自操作 海南弘天违规对外担保形成的,其未能依其承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上述 违规担保,亦未以现金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海南弘天上述质押担保 因定期存单及质押担保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分行的 1.7 亿元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公 司在第三季度现金流量报表中将上述 1.7 亿元列报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栏目,但在第四季度现金流量报表中,由于工作人员考虑到该笔款项的 实质,将上述 1.7 亿元列报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栏目,从而导 致第四季度现金流净额大额为负,剔除该金额的影响,各季度经营性现金净额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净利润 -1,066.70 246.07 -47.37 -90,367.86 剔除资产减值后净利润 -1,217.77 624.85 129.05 1,564.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15 -1,028.97 -1,450.75 -18,141.08 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17,000.00 扣除该因素后 140.15 -1,028.97 -1,450.75 -1,141.08 综上,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大额为负的原因系由于现金流列报 错误所致,剔除该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公司已对上述报表列报错误在 2020 年年报中进行了更正。 问题 3.根据年报,你公司汽车行业销售量和生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均为 38%, 实现销售收入 5.01 亿元,同比减少 18.73%,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 2.85%;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请你公司结合 汽车行业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营业成本构成等情况,详细说明产销量均大幅下 滑的情况下,毛利率同比增加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5 【回复】 (一)本公司 2020 年度汽车行业毛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0,104.81 61,652.53 -18.73% 营业成本 42,820.62 54,445.67 -21.35% 其中:运输费 932.37 营业毛利 7,284.19 7,206.86 1.07% 毛利率 14.54% 11.69% 2.85% 不含运费营业毛利率 16.40% 11.69% 4.71% 受新准则核算影响,2020 年营业成本中包含运费,2020 年度调整进成本的 运输费为 932.37 万元,占总成本比例约为 2.18%,对毛利率影响约为-1.86%。 均不考虑运费后 2020 年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度提升 4.71 个百分点。 (二)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分析 1.公司单一产品价格较为稳定 公司主要合作客户为上汽通用五菱、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柳州、东风 小康、一汽集团等大型整车生产企业。2020 年度,公司单一产品销售价格较为 稳定,虽然个别产品略有升降,但价格浮动不大。销售额排名前 20 的产品全年 销售收入合计 24,978.8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销售总额的 53.77%,与上年度 相比加权后销售单价变动率仅为 0.07%。由于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基本稳定, 产品单价调整对毛利率影响微小。 2.产品结构变化,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提升,拉高了 2020 年度的毛利率。 (1)按产品大类分析毛利率 公司主要类型产品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品名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6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额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额 毛利率 铝质散热器 28,098.15 23,921.18 4,176.97 14.87% 35,898.43 31,753.91 4,144.52 11.55% 铜质散热器 1,695.93 858.58 837.35 49.37% 453.82 229.2 224.62 49.50% 空调暖风系 7,478.24 5,411.37 2,066.87 27.64% 7,783.46 6,010.14 1,773.32 22.78% 列产品 中冷器 2,441.27 1,852.82 588.45 24.10% 3,461.70 2,841.33 620.37 17.92% 保险杠 4,696.73 4,390.34 306.39 6.52% 7,432.31 7,102.55 329.76 4.44% 其他注塑件 5,689.42 5,453.97 235.45 4.14% 6,578.98 6,508.54 70.44 1.07% 其他 5.07 5.07 100.00% 43.83 43.83 100.00% 运输费 932.37 合计 50,104.81 42,820.63 7,284.18 14.54% 61,652.53 54,445.67 7,206.86 11.69% 如上表所示,公司铝质散热器、铜质散热器(含 CPU 铜质散热器)、中冷器、 空调暖风系列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该类产品 2020 年度、2019 年度销售收入分 别为 39,713.59 万元、47,597.41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19.31%、14.21%,销售占 比分别为 79.26%、77.20%;保险杆以及注塑套件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该类产 品 2020 年度、2019 年度销售收入分别为 10,386.15 万元、14,011.29 万元,毛 利率分别为 5.22%、2.86%,销售占比分别为 20.73%、22.73%。从大类上看,保 险杠类产品受主要客户上汽通用五菱的终端产品五菱宏光系列 MPV 车型 2020 年 销量较 2019 年下降 23.3%的影响,毛利率较低的保险杠及注塑套件产品销售额 及销售占比下降;铝质散热器、铜质散热器、中冷器、空调暖风系列产品毛利率 相对较高,占比提升。 (2)按主要单一产品分析毛利率 单位:万件;万元 项目 销售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毛利率 占同期销售收入占比 2019 年前 20 名的产品 224.23 30,306.75 25,573.77 4,732.98 15.62% 49.16% 2020 年前 20 名的产品 253.78 24,978.87 19,241.64 5,737.23 22.97% 49.85% 如上表所示,公司 2020 年度、2019 年度销售排名前 20 的产品销售占比分 别为 49.85%、49.16%,前后年度公司的产品相对集中。2020 年度前 20 名产品的 平均毛利率为 22.97%,较上年度高 7.35 个百分点。上述主要产品前后年度销售 额前 20 的产品的销售额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表: 单位:万件;万元 17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毛利率 产品编码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变动 高毛利率 166.88 12,148.51 8,495.22 30.07% 150.90 13,481.33 8,785.93 34.83% 4.76% 产品 低毛利率 131.41 20,532.18 18,982.57 7.55% 102.83 11,263.79 10,580.95 6.06% -1.48% 产品 合计 298.29 32,680.69 27,477.80 15.92% 253.73 24,745.12 19,366.88 21.73% 5.81% 如上表所示,公司 2020 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由于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提 升。2020 年度,公司部分新增产品由于前期业务开发和拓展,通过采用集成度 更高的产品设计、改善产品整体结构、使用导热性更好的金属材料等方式,在产 品设计、结构、用料、功能等方面进行了改进,提高了产品的综合性能,实现了 产品升级,因此毛利较高。 2020 年度,公司汽车行业营业收入 50,104.81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 11,547.72 万元。在 2020 年度整体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公司高毛利率(单品毛利率高 于 20%)的产品销售收入合计 13,481.33 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26.91%,较上 年度高毛利率产品增加 1,332.82 万元,且 2020 年度该类产品平均毛利率为 34.83%,较上年度高 4.76 个百分点;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集中在低毛利率的 产品,销售额前 20 名的低毛利率的产品 2020 年度销售收入减少 9,268.39 万元。 3.从公司成本结构来看,公司产品成本控制较为稳定 2020 年度,公司毛利率变化较大的产品为铝质散热器、铜质散热器、中冷 器、空调暖风系列产品,该类产品由母公司南宁八菱生产和销售。该业务生产成 本及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元/件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直接材料 40,938.38 53,368.49 -23.53% 产量下降,投料减少。 一是由于公司结合产品销售变化,及时调整控 制人员规模,2020 年度车间生产人员平均人 数为 413 人,较 2019 年度减少 37 人;二是由 直接人工 1,862.81 2,348.94 -20.70% 于政府为了缓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困难,推动 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出台了社保减免政策,减 免企业 2020 年度职工社保。 制造费用 2,035.90 2,427.03 -16.12% 产量下降,加工费减少。 18 其中:燃料动力 569.87 726.35 -21.54% 产量下降,消耗减少。 合计 45,336.38 58,941.95 -23.08% 数量 189.50 234.33 -19.13% 铝的价格在 2020 年第一、第二季度下降较大, 单位材料 215.66 228.05 -5.43% 截至年末逐步回升,但总体低于 2019 年水平。 政府出台针对新冠疫情的社保减免政策,免去 公司 2020 年度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导 单位人工 9.83 10.02 -1.93% 致人工成本从 2019 年度的 5.22 万元/人降至 4.51 万元/人。 由于产量下降,且公司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为 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及生产设备折旧等固定成 单位制造费用 10.74 10.36 3.73% 本,导致单位产品承担的固定成本较 2019 年 度上升。 单位成本 239.24 251.53 -4.89% 如上表:受产量下降的影响,公司直接材料下降 23.53%,受原材料价格影 响,单位产品材料成本下降 5.43%;直接人工成本,公司结合产品的变化,及时 调整控制人员规模,2020 年度车间生产人员平均人数为 413 人,较 2019 年度减 少 37 人,同时为缓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2020 年 度政策减免了公司的职工社保;制造费用因产量下降,加工费减少,较上一年度 下降 16.12%,由于产能下降,单位产品制造费用上升;综合上述成本因素的影 响,2020 年度单位产品成本 239.24 元,与上年度 251.53 元相比,稳中略有下 降。 2020 年度原材料价格影响,由于 2020 年初新冠疫情影响,铝材价格在第一、 二季度持续走低,降幅较 2019 年度达 20%,第三、四季度价格逐渐恢复至 2019 年度水准。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 2020 年度较上年度略微下降: 单位:元/kg 主要原材料 2020 年采购单价 2020 年度占比(%) 2019 年度采购单价 变动幅度 铝材 17.36 23.24 18.92 -8.26% 钢材 5.43 0.58 5.79 -6.23% 塑料件 2.86 2.91 2.93 -2.48 尼龙 16.85 4.67 18.41 -8.46 铜材 61.49 4.21 59.77 2.87 塑料粒 8.86 6.01 9.61 -7.75 半成品 106.47 58.38 112.80 -5.61 综上所述,公司的产品主要为上汽通用五菱、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柳 19 州、东风小康、一汽集团等大型整车生产企业提供铝质散热器、铜质散热器、中 冷器、空调暖风系列产品、保险杆、塑料套件等产品,单一产品价格较为稳定; 虽受疫情影响,本年度产量较上年度下降。经过多年生产经营管理的积累,公司 成本控制较为稳定。2020 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主要是因为新品毛利率较 高,高毛利率产品的销售上涨导致。 问题 4.根据年报,你公司 2020 年向关联方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世泰”)采购金额为 4,799 万元,全世泰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 4,557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以下内容:(1)全世泰对公司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收 入比例,公司对其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 情形。(2)结合全世泰的股权结构、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等, 说明你公司是否实质控制全世泰;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全世泰对公司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公司对其关联交易的定 价依据、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向全世泰采购金额为 4,799 万元,全世泰实现营业收入金 额为 4,557 万元。由于全世泰产能限制,其收入均为对公司的销售。公司对全世 泰的采购金额与全世泰的营业收入之间存在 242 万元的差额,主要系公司按采购 入库确认采购金额,全世泰按开票确认营业收入,全世泰在取得公司采购入库确 认信息后进行开票,由于公司采购入库时间与全世泰实际开票时间存在差异,所 以导致公司采购金额与全世泰营业收入存在差异,差异金额主要是未开票部分的 金额。 全世泰是汽车塑料件的专业生产厂家,工艺先进,具有成熟的生产和管理经 验,自 2009 年起至今一直为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塑料件产品用于 散热器和暖风机生产。为了控制材料采购成本和管控质量,从 2010 年下半年起, 全世泰生产塑料件产品所需的主要材料--工程塑料,由公司采购后再销售给全世 20 泰。公司销售给全世泰的工程塑料,除了用于为公司提供的塑料件产品外,还可 以用于其他单位的产品,对于节余的工程塑料公司没有回收义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采购全世泰塑料件产品按采购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将采购的塑料件产品计入原材料成本;公司销售给全世泰的工程塑料按销售业务 进行会计核算,将销售的工程塑料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对于双方的货款结算,财 务部每月将采购额和销售额进行账面冲抵,差额部分以现金和票据进行结算。 全世泰 2020 年度、2019 年度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13.81%、15.26%,销售净 利率 8.20 %、8.19%,从全世泰的经营结果来看,其亦有合理的商业利润。公司 与全世泰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全世泰的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是根据公司向全世泰销售材料价格加上加工费。 经复核,上述公司与全世泰的各项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二)结合全世泰的股权结构、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等, 说明你公司是否实质控制全世泰;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 全世泰的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全世泰的股权结构 全世泰成立于 2009 年 7 月,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主要生产经营汽车塑料 件、金属件等产品,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占比 表决权比例 备注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0 万元 51.00% 51.00% 全世泰控股股东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0 万元 49.00% 49.00% 合计 1,000 万元 100.00% 100.0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成立于 2005 年,2011 年 7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证券代码:002602)。世纪华通 为汽车塑料配件、金属冲压件的专业生产厂家,基于双方业务发展的共同需求, 21 公司与世纪华通共同投资全世泰为公司的汽车零部件提供配套。世纪华通持有全 世泰 51%的股权,为全世泰的控股股东。 (2)全世泰的董监高情况 根据全世泰章程约定,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世纪华通委派 3 名董事、公司委派 2 名董事,具体如下: 名称 与全世泰关系 与八菱科技关系 王苗通 董事长 赵维强 董事 谢德源 董事 顾瑜 董事 八菱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黄志强 董事 持有八菱科技 4.9999%股份 林永春 监事 八菱科技财务经理 从表决权比例及董事会席位可见,全世泰由世纪华通实际控制,即公司未实 质控制全世泰。 (3)全世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查询,公司与世纪华通之间除了共同对全世泰出资外,未发现其与公司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 全世泰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兼总经理顾瑜女士担任全世泰董事,因此,公司与全世泰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三)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在世纪华通、全世泰任职,与世纪华通、全世泰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全 世泰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顾瑜女士和监事黄进叶先生分别 持有世纪华通股份 663,280 股、7,500 股,分别占世纪华通总股本比例的 0.0089% 和 0.0001%,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世纪华通 的股份。 2.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全世泰发生了销售材料、采购商品和租赁厂房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 22 交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关联方名称 价方式及决 类型 容 金额 金额的比例 金额 金额的比例 策程序 (%)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全世泰 购销商品 采购原材料 市场价 4,798.78 11.41 5,943.74 10.42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全世泰 购销商品 销售原材料 市场价 3,182.35 38.66 4,090.24 52.89 全世泰 提供劳务 物业管理费 市场价 27.47 40.48 29.46 54.02 全世泰 提供劳务 水电费 市场价 93.98 83.55 138.00 90.39 公司向全世泰采购塑料件产品用于散热器和暖风机生产;并按照整车厂的质 量管理要求,对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进行严格的质量管控(为了控制塑料件产品 的采购成本和质量,稳固公司与整车厂的合作关系,先由公司统一采购工程塑料 后再销售给全世泰,全世泰经过加工成塑料件产品后再销售给公司)。 公司与全世泰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司向全世泰销售材料价格加上 加工费。公司与全世泰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持有全世泰 49%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 高没有实质控制全世泰,公司与全世泰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不存在控制全世泰的情况。 3.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 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权益法核算。公司对全世泰 持股比例为 49%,不具有控制但具有重大影响,此外,根据公司关联方关系,公 司并未实质控制全世泰,按权益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年审会计师意见 1. 核查程序 23 (1) 通过企查查等获取全世泰股东及工商登记资料,核实其股权架构; (2) 获取其控股股东世纪华通的股东及董监高的相关资料,复核八菱科技 控股股东及情况,确认世纪华通为其控股股东; (3) 获取全世泰审计报告,分析其经营情况,分析其是否有合理的商业安 排; (4) 查阅公司与全世泰交易相关的内部决策文件、协议,向公司了解全世 泰定价的原则及具体方法,比较分析其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5) 与全世泰核对公司与其的交易数据,核对关联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完 整性,确认复核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情况; (6) 复核相应账务处理及披露的规范性。 2. 核查结论 会计师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没有实质控制全世泰, 公司与全世泰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 进行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向上述人员进行利益输 送的行为。公司对全世泰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问题 5. 2019 年、2020 年,你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金额分别为 5.4 亿 元、-2.11 亿元。请结合公司采购业务开展、付款政策等情况,说明上述项目与 财务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与上年同期相比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采购业务开展、付款政策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市场通用材料、毛坯件和外购件。市场通用 材料主要包括铝材、铜材、钢材、工程塑料等,毛坯件主要是注塑件,外购件包 括机加工件、冲压件等。 公司所需生产物资按照“以产定购”模式,由公司供应部根据生产需要集中 统一采购。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资源建设和原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包括供应商选择、 24 询比价、竞价招标、集中采购等,供应部根据生产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在分 析库存余料及采购周期前提下实施采购。公司在采购环节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 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建立健全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以保证公司原材料 供应的稳定性及价格的竞争力。为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和采购质量,保持原材料供 应稳定,公司通常会保持两家及以上供应商供应同一种原材料。潜在供应商须通 过试样、小批量供货、供应商评价等环节后才能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现有供 应商,也需要通过公司的年度定期评审,才能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公司根据评 审结果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并确定主要供应商下一年度的采购份额。 公司结算方式为账期(账期一般为 3 至 6 个月)满后,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 汇票滚动支付货款。 (二)上述项目与财务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与上年同期相比差异较大的 原因及合理性。 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与财务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如下表: 年度报告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披露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1,123.32 54,021.00 25 1.经复核现金流量补充数据底稿,2019 年度经营性应付项目与财务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 减:弘润天源收 减:重八柳分收 加:弘润天源收 加:重八柳分收 减:非经营性应付 应付项目的 经营性应付 报表项目 购日的应付项 购日的应付项 购日的应收项 购日的应收项 项目增加/非经营 备注 增加 项目的增加 目余额 目余额 目余额 目余额 性应收项目减少 应付票据 -1,617.87 500.00 - -2,117.87 应付账款 13,795.19 1,497.39 6,635.08 -91.84 与投资相关 5,754.56 预收款项 346.30 2,982.49 24.64 -2,660.83 应付职工薪酬 269.06 712.05 -442.98 应交税费 249.99 3,432.85 -3,182.86 其他应付款 3,251.98 788.73 6.35 1,807.00 员工持股计划 649.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018.38 298.35 11,706.7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3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388.05 -388.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96.40 4,167.55 28.85 应收票据融资 500.00 500.00 应收账款 12,593.58 3,769.78 16,363.36 预付款项 654.59 186.86 841.45 其他应收款 4,729.86 82.23 4,812.08 其他应收款 -2,842.16 股权转让款 2,842.16 其他应收款 -314.17 固定资产处置款 314.17 持有待售资产-往来款 30,681.46 30,681.46 其他流动资产 12.29 12.29 合计 32,121.39 13,879.40 7,166.07 48,671.78 4,538.87 10,265.56 54,021.00 注:上述“重八柳分”为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的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对其进行了整体资产收购。 26 如上表所述,在 2019 年列报时,由于工作人员未考虑到该笔款项的实质, 误将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弘润天源收购日的应收项目余额 48,671.78 万元、重八 柳分收购日的应收项目余额 4,538.87 万元、以及非经营性应收项目-3,156.33 万元共合计 56,366.97 万元列入经营性应付项目,扣除上述影响数,2019 年经 营性应付项目应为 2,345.97 万元。上述影响数应列为经营性应收项目。 2.经复核现金流量补充数据底稿,2020 年度经营性应付项目与财务报表科 目的勾稽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资产负债表 2020 年末数减 2019 年末数 =应付票据增加数 1,509.43 +应付账款增加数 -6,230.62 +预收账款增加数 38.90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数 273.46 +应交税费增加数 727.64 +其他应付增加数 -1,368.10 - 其他应付款筹资资金 1,807.00 - 其他应付款投资资金 31.00 - 其他应付款投资资金(固定资产等)增加数 63.70 - 应付账款增加数-与长期资产相关 -365.10 + 其他流动负债 14.9 +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362.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3.41 + 违规担保资金 -17,000.00 合计 -21,123.32 如上表所述,在 2020 年列报时,由于未考虑到该笔款项的实质,误将海南 弘天因违规担保被质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划走的 1.7 亿 元列入经营性应付项目,扣除上述影响数,2020 年经营性应付项目应为 4,123.32 万元。上述影响数应列为经营性应收项目。 3.上述现金流量补充数据应更正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912,358,576.81 -406,084,160.78 加:信用减值损失 456,121,150.88 12,765,883.51 资产减值准备 467,242,393.31 305,130,951.91 27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0,875,641.87 70,156,229.57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3,434,749.12 2,863,068.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544,714.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123,766.04 2,807,507.44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2,968,066.9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9,250,655.14 17,190,076.3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0,423,173.14 41,423,466.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451,207.45 -8,222,874.1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285,699.68 3,645,487.8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410,353.86 -50,067,898.5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32,139,865.51 104,082,482.4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1,233,185.65 -23,459,744.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806,576.48 105,198,542.4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1,946,290.62 46,776,282.8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6,776,282.80 551,584,105.4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829,992.18 -504,807,822.60 二、关于受限资产情况 问题 6.根据年报,公司货币资金被冻结金额 87,863 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以下内容:(1)逐笔说明被冻结货币资金的具体原因、冻结起始时间、相关货 币资金存放银行名称(具体到分支机构)。请会计师说明其就货币资金的真实 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相关审计程序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2)说明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公司基本账户是否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被冻结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被冻结账户日常资金的主要 流转情况及用途等,上述银行账户冻结对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是否构成重大影 响。(3)请全面自查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 (二)款的情形。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8 (一)逐笔说明被冻结货币资金的具体原因、冻结起始时间、相关货币资金 存放银行名称(具体到分支机构)。请会计师说明其就货币资金的真实性所执 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相关审计程序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 逐笔说明被冻结货币资金的具体原因、冻结起始时间、相关货币资金存 放银行名称(具体到分支机构)。 公司 2020 年年报所列被冻结的 87,863 元,全部系控股子公司弘润天源的资 金,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 函证是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型 金额 冻结原因 号 否回函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工商银行北京 0200095609 1 基本户 21,598.13 是 法院冻结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 200095554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工商银行北京 0200336319 2 一般户 37,309.10 是 法院冻结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上地支行 100032611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华夏银行北京 1026700000 3 一般户 21,898.84 否 法院冻结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两广支行 0571359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华夏银行北京 1028500000 4 一般户 4,586.60 是 法院冻结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上地支行 1237321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浦发银行北京 9129015480 5 一般户 2,463.94 是 法院冻结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马家堡支行 0004838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民生银行北京 6 630976605 一般户 6.40 否 法院冻结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媒体村支行 合计 87,863.01 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均系法院冻结,具体冻结原因及冻结起始时间仍在进行 核实,待核实清楚后,公司将另行补充回复。 2. 请会计师说明其就货币资金的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 证据,相关审计程序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就货币资金的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了解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 控制的执行情况; 29 (2)获取银行开户清单,查看开户清单所列账户是否均已记账; (3) 获取重要账户的银行流水,逐笔检查单笔金额较大的资金流水,并与 银行存款明细账记载金额双向核对;核对银行对账单期末余额是否与账载余额一 致; (4)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的要求对公司 所有账户的货币资金实施函证,主要采取审计人员柜台亲自函证或邮寄的方式, 回函均由银行寄回给审计人员,并对函证的过程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确保函证过 程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其中,华夏银行北京两广支行 10267000000571359,余额 21,898.84 元,已打电话银行回复 10 个工作日内处理,但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 尚未回函。该账户 2019 年度回函已显示冻结,回函金额为 21,832.91 元;民生 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 630976605,余额 6.40 元,由于弘润天源未支付询证函费 用银行未回函,但已电话确认金额为 6.4 元该账户 2019 年度回函已显示冻结, 金额为 6.4 元。上述 2 未回函账户,金额微小,且已获取相关银行对账单并核对, 可以确认上述账户余额。 (5)询问管理层其他货币资金的使用受限情况,本年度是否发生过或存在 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2)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复核我们就公司货币资金的真实性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真实反映期末货币资金情况,相关审计程序符合审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 (二)说明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公司基本账户是否存在被冻结的情况、被 冻结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被冻结账户日常资金的主要流 转情况及用途等,上述银行账户冻结对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是否构成重大影响。 截止本回复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总数为 48 个, 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 7 个,其中,1 个为公司一般账户,其余 6 个均为控股子公 司弘润天源的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合计 489,049.74 元,占公司 2021 年一 30 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 1.71%,冻结账户数量占银行账户总数的 14.58%,具体冻 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序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型 金额 号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工商银行北京中关 1 0200095609200095554 基本户 21,598.13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村支行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工商银行北京上地 2 0200336319100032611 一般户 37,309.10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支行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华夏银行北京两广 3 10267000000571359 一般户 21,898.84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支行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华夏银行北京上地 4 10285000001237321 一般户 4,586.60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支行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浦发银行北京马家 5 91290154800004838 一般户 2,463.94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堡支行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民生银行北京媒体 6 630976605 一般户 6.40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村支行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 7 桂林银行南宁分行 660200058993900075 一般户 401,186.73 有限公司 合计 489,049.74 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属于一般户,被冻结金额 401,186.73 元,冻结起始 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冻结原因是: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柳州八菱”)与贵州凯科特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科特公 司”)之间对账金额不一致,引起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凯科特公司起诉柳州八 菱支付货款,公司作为柳州八菱唯一的股东,被凯科特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凯科特公司向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冻结了公司银行存款 401,186.73 元。 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大部分为控股子公司弘润天源的账户,弘润天源累计 被冻结金额为 87,863.01 元。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近 2 年,弘润天源资产、业务收入占公司的比例分别如下: 31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弘润天源 合并数 占比 弘润天源 合并数 占比 营业收入 3,005.53 75,090.44 4.00% 328.10 60,485.99 0.54% 营业净利润 81.72 -40,608.42 -0.20% -46,360.24 -91,235.86 50.81% 资产总额 70,268.42 270,973.66 25.93% 23,903.71 146,813.16 16.28%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0,470.71 145,443.44 20.95% 6,826.99 70,409.24 9.70% 注:公司 2019 年 5 月 31 日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弘润天源,上表中 2019 年度的营业收入 和利润为 6-12 月的数据。 弘润天源自 2019 年 6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以来由于受“920”事件、新冠肺 炎疫情以及王安祥占用资金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2020 年业务已基本处于全面暂停状态。如上表数据所示,弘润天源 2019 年、2020 年的营业收入和资产占公司比例较低,且其被冻结的账户金额较小,因此,上述 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原有业务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 余额为 3,203.42 万元,资产负债率 47.57%,流动比率 0.92,速动比率 0.67。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852.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38.98%, 流动比率 1.20,速动比率 0.94。为了改善财务状况,公司积极盘活现有资产, 将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 1 号 100 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 附属物)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2021 年 1-4 月,公司 已收到土地收购补偿款共 18,000.00 万元,公司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进一步缓解 和提升。 鉴于:1)除了处于停业状态的控股子公司弘润天源及处于停演筹建状态的 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外,公司其他主要业务资金周转正常,经营状况良好;2) 上述被冻结账户余额较小,被冻结账户金额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也较小,且被 冻结的账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公司尚有可替代的其他银行账户,所以 上述资金账户的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 32 (三)请全面自查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 第(二)款的情形。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经公司全面自查,公司被冻结账户的总金额较小,被冻结账户金额占公司货 币资金余额的比例较小,且被冻结的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有可替代的 其他银行账户,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尚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严重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二) 款“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律师意见: 根据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账号总数为 48 个,截 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 7 个,6 个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弘 润天源的银行账户,1 个为公司一般账户,累计被冻结的金额为 489,049.74 元, 占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 1.71%,冻结账户数量占总数的比例为 14.58%,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因为被冻结账户的总金额较小,被冻结账户金额 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较小,且被冻结的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有 可替代的其他银行账户,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尚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 活动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 (二)款的情形。 问题 7.根据年报,你公司因短期借款质押导致资产使用权利受限,受限资 产期末账面价值金额合计 1.85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 2.21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1)详细列示使用权利受限资产涉及的短 期借款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单位、金额、借款期限、是否逾期、担保 物名称、担保物价值等。(2)结合公司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说明是否存在逾 期借款或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的解决措施。 【回复】 33 (一)详细列示使用权利受限资产涉及的短期借款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单位、金额、借款期限、是否逾期、担保物名称、担保物价值等。 截至报告期末,短期借款金额为 2.21 亿元,扣除列报在短期借款的应付利 息后,短期借款余额为 2.19 亿元,使用权利受限资产涉及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1.94 亿元,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借款银 借款单 是否 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担保物名称 担保物价值 号 行 位 逾期 1 1,000.00 2020/1/23 2021/1/22 否 南宁市 高新区 高新 大道东段 21 号职工 2 1,500.00 2020/8/27 2021/8/26 否 宿舍、1# 、2# 、3# 3 中国银 1,500.00 2020/9/24 2021/9/23 否 南宁八 厂房、5 号仓库、6 4 行南宁 1,500.00 2020/10/16 2021/10/15 否 菱科技 号 8 号车间、7 号厂 市邕州 19,851.42 股份有 房、9 号检测研发车 支行东 限公司 间;南宁市高新区科 5 葛支行 500.00 2020/11/26 2021/11/25 否 德路 1 号土地使用 权、办公楼、散热器 车间 6 桂林银 2,000.00 2020/5/14 2021/5/13 否 南宁八 7 行股份 2,000.00 2020/6/2 2021/6/1 否 菱科技 广西北 部湾银 行股 有限公 6,455.00 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股权 8 司南宁 1,000.00 2020/6/12 2021/6/11 否 限公司 分行 科园大道 31 号高新 南宁八 9 广西农 2,000.00 2020/8/19 2021/8/17 否 苑 18、23、28、33 菱科技 村信用 号楼部分房屋,江南 股份有 5,432.73 10 社 1,800.00 2020/8/20 2021/8/19 否 区朋云路 8 号水厢 限公司 11 700.00 2020/8/21 2021/8/20 否 车间 12 柳州银 3,000.00 2020/6/24 2021/6/24 否 柳州八 行股份 13 菱科技 300.00 2020/5/26 2021/5/26 否 柳东新区 2#车间, 有限公 6,114.83 有限公 柳东新区土地 司科技 14 司 600.00 2020/10/15 2021/10/15 否 支行 合计 19,400.00 37,843.98 注: 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 1 号的土地已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 储,该地块上所有不动产产权均已于 2021 年 3 月解除抵押担保并完成产权注销登记手续。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使用权利受限资产涉及的短期借款 1.94 亿元 34 均无逾期。 (二)结合公司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说明是否存在逾期借款或到期无法偿 还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的解决措施。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逾期的借款明细如下表: 金额 借款主体 出借方 借款期限 担保方式 借款利率 逾期利率 (万元)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华夏银行北 2016/10/27 至 2,000.00 抵押+保证 6.5% 9.75%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京两广支行 2020/10/27 上述款项系子公司弘润天源 2016 年的借款,保证人和抵押人均为王安祥。受 “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王安祥资金占用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 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0 年业务已基本处于全面暂停状态,资金周转 困难,无法按期归还借款。目前弘润天源及王安祥被华夏银行提起诉讼,北京东 城区人民法院已判决弘润天源需偿还华夏银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罚息 和复利;若弘润天源逾期未能履行该偿还义务,则华夏银行北京两广支行有权对 王安祥已办理抵押的位于北京市的 5 套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 先受偿;王安祥对弘润天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逾期借款情形。截至报告 2020 年末,公司可动用货 币资金余额为: 单位:万元 类 别 期末余额 现金 20.41 银行存款 3,183.00 其他货币资金 0.00 小计 3,203.42 冻结金额 8.79 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 3,194.63 截至 2020 年 末公司货 币资金 余额为 3,203.42 万元 ,可动用 货币资金 3,194.63 万元,资产负债率 47.57 %,流动比率 0.92,速动比率 0.67,存在一 定的偿债压力。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852.45 万元,资 产负债率降低至 38.98%,流动比率 1.20,速动比率 0.94,公司的流动性和偿债 35 能力进一步缓解和提升。为了改善财务状况,公司积极盘活现有资产,将位于南 宁高新区科德路 1 号 100 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 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截至本回复日,公司已收到土地 收购补偿费合计 18,000 万元,公司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保持了良好的财 务状况。 上述逾期借款系子公司弘润天源形成,主要由于王安祥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所致,弘润天源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余额、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 别 期末余额 现金 1.61 银行存款 11.13 合计 12.74 其中:冻结金额 8.79 应收账款 10,786.36 其他应收款 56,045.95 应付账款 1,318.94 负债合计 10,381.48 如上表所示,弘润天源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56,045.95 万元,其中王安祥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54,192.37 万元。公司目前正在集中精力解决弘润 天源的资金占用问题,也在想办法恢复弘润天源的业务,若弘润天源的资金占用 问题能够解决,则弘润天源的逾期借款问题便能相应解决。若弘润天源无法在规 定的时间筹足资金归还,预计银行将申请法院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王安祥已抵 押的 5 套房屋用于偿还上述银行借款及利息、罚息和复利。 王安祥的筹资活动还在进行中,公司也一直不断在督促王安祥归还占用款, 同时公司已就部分占用款采取了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三、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问题 8.根据业绩承诺,2019 年至 2021 年并购标的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6 亿元人民 币。2019 年、2020 年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43,991.75 万元;因违规担保, 36 弘润天源子公司海南弘天被质权人直接划扣抵债款共计 4.66 亿元,实质上构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1)根据协议安排,弘润天 源因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王安祥应履行的补偿义务;请说明业绩承诺方就业绩 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2)针对王安祥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请说明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及截至回函日的进展情况。(3)在王安祥尚未 履行的业绩承诺和未偿还资金占用款的情况下,公司拟出售弘润天源 51%股权, 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回复】 (一)根据协议安排,弘润天源因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王安祥应履行的补偿 义务;请说明业绩承诺方就业绩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 1.业绩承诺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与弘润天源原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王安祥签订了收 购弘润天源 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王安祥对标的公司未来三年的业绩进 行了承诺。王安祥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承诺在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 标的公司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若标的公司未能达到前述经营 性净利润总额承诺的(以标的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经八菱科技同意的具有 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且该等审计报告应为标准审 计报告),八菱科技应于前述事项发生后 60 天内,书面通知王安祥,王安祥应 在收到八菱科技书面通知后 60 日内,按照补偿额=【(6 亿元人民币-实际三年 经营性净利润总额)×17.8/6×51%】向八菱科技进行补偿。 2.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弘润天源经审计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4,722.3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850.08 万元。2019 年度,弘润天源经审计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663.07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858.33 万元。2019 年至 2020 年, 弘润天源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991.75 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 60,000.00 万元的-73.32%。 37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条件,业绩承诺期限为三年,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业绩按三年累计计算,并未平均分摊到具体每一个自 然年度。因业绩承诺期限未满,王安祥截至目前尚未履行业绩差额补偿义务。 承诺期届满后,若弘润天源未达到承诺业绩,且公司又不同意对弘润天源业 绩承诺进行延期的,公司将启动业绩补偿追索程序,要求王安祥按协议约定补偿 业绩差额。 3.业绩未达预期的原因 1)受“920”事件影响。2018 年 9 月 20 日,弘润天源员工涉嫌诈骗受到公 安机关拘留,导致弘润天源的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该事件对弘润天源的业务及品牌形象造成了较大的 负面影响。为降低经营风险,防止客户利益受损及维护弘润天源市场声誉,同时 为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弘润天源暂停了大部分业务及市场推广活动,加上业 务的发展核心员工被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员工队伍不稳,由此导致弘润天源 2018 年第四季度开始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业务有较大萎缩。由于公安部门迟迟没有对 弘润天源员工就“920”事件给出明确的意见或结论,导致了员工人心浮动,工 作积极性不高,市场推广力度不足,弘润天源的业务恢复缓慢,多数经销商处于 观望状态,直至 2019 年 11 月,公安部门才对处于取保候审状态的弘润天源员工 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导致了弘润天源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度下降。2019 年度 的营业收入 7,152.30 万元,净利润 1,663.07 万元。 2)受疫情影响。2020 年 1 月开始,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北京市对于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较为严格,特别是住宅小区,对外来人员出入控制严格,而弘润天源 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区内。2020 年 6 月份北京市连 续出现多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大兴区曾一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因疫情管 控需要,弘润天源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基本无法对外开展业务,2020 年度仅实现营业收入 328.10 万元。 3)资金周转困难。弘润天源由业绩承诺方王安祥负责运营,由于王安祥债 务状况恶化,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约 38 5.42 亿元至今仍未归还,致使弘润天源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业务无法开展,员 工陆续离职。 4)计提巨额信用减值损失。由于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 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约 5.42 亿元至今仍未归还,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部 分占用资金按 7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加上按照账龄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 款坏账准备,弘润天源 2020 年度净利润亏损 44,722.32 万元。 综上,受以上“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占用资金等各种主客观因素 的持续影响,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0 年业务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且截至目前尚未恢复正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业绩远未达到所做承诺业绩,加 上 2020 年需计提巨额坏账准备,导致 2020 年度业绩出现巨额亏损。 (二)针对王安祥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说明公司 已采取的措施及截至回函日的进展情况。 1)对于王安祥以海南弘润资金对外担保形成的 4.66 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①公司发现孙公司海南弘天的违规担保情况后,立即要求王安祥解除质押担 保。王安祥与公司及海南弘天签订了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 2.96 亿元银行存 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 2.96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 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1.7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以 1.7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 按期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公司及公司股东 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 现金偿还海南弘天 2.96 亿元和 1.7 亿元,并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付清上述全 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 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海南弘天确认: 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 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 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公司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公 39 司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或海南弘天因追索 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 公司反复督促,但截至本回复日,王安祥仍未履行上述承诺。上述 4.66 亿 元存单质押担保期限届满,因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分行的 1.7 亿元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 1.46 亿元和 1.5 亿元也已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②公司派驻财务总监驻守北京专职负责督促王安祥,并跟进王安祥的筹资活 动,追偿占用款。截至目前,王安祥的筹资活动还在进行中,资金仍未能筹措到 位。 ③公司启动了法律追偿程序,对王安祥提起了民事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 施。 针对海南弘天 1.70 亿元资金损失,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向广西壮族 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提起诉讼(案号:(2020) 桂 01 民初 2408 号),向王安祥追索,并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向南宁中院申请财 产保全。南宁中院于 2020 年 9 月 2 日下达(2020)桂 01 民初 2408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查封、冻结王安祥名下价值 17,355 万元的资产;并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下达(2020)桂 01 执保 355 号)《财产保全情况通知书》,告知公司已 轮候查封登记在王安祥名下的位于北京市的 20 处不动产,并轮候冻结王安祥持 有的 ST 八菱及*ST 绿景的股份。该诉讼案件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开庭审理, 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 况。 对于海南弘天 2.96 亿元资金损失及其他资金占用款,如王安祥仍不主动偿 还,公司亦将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途径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 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④除上述措施外,公司积极与律师、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多方寻求和探 讨其他解决方案。 40 2)对于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玛商贸”)0.33 亿元和 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秀贸易”) 0.42 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①公司发现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后,一直在不断督促王安祥尽快归还占用资 金。王安祥承诺:若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仍未发生采购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 精油业务金额少于 3,280.40 万元,则由王安祥本人负责督促安杰玛商贸退还上 述资金(按扣除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后的余额计算,下同),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 费用;若安杰玛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则由王安祥本人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费用。同时,王安祥承诺:若迪秀贸 易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未能向弘润天源归还前述全部款项,则由其本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负责向弘润天源清偿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 公司反复督促,但截至本回复日,王安祥仍未履行上述承诺,未归还上述占 用资金。 ②公司已向弘润天源监事会发函,要求弘润天源监事会尽快安排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向王安祥及相关方追讨占用资金。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若弘润天源监事会未及时提起诉讼,公司亦将依 法采取相关措施追究王安祥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在王安祥尚未履行的业绩承诺和未偿还资金占用款的情况下,公司 拟出售弘润天源 51%股权,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条件,业绩承诺期限为三年,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该股权转让事项目前仅为初步意向,公司目前仍在寻 找意向交易对手方,处置完毕需要一定的时间,业绩承诺期满前未必能实现股权 转让。且该股权转让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弘润天源进行审计、评估,具体的股权转让方 案有待审计、评估结束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如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确定并执行。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公司进行本次股权处置不代表放弃要求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41 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会就业绩补偿承诺方的业绩承诺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保护 公司和股东利益。 王安祥及其关联方直接占用的是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公司未向弘 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财务资助,也不存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会综合考虑公司对弘润天源的收购成本 及弘润天源的资金占用情况,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条件进行协商,保护公司和股东 利益。 问题 9.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形成强调事项的主 要原因为公司 5%以上股东王安祥非经营占用资金和违规对外担保。请年审会计 师结合强调事项的重要性和广泛性影响,说明所发表审计意见和内控鉴证意见 类型的判断依据及适当性。 【回复】 (一)强调事项段内容 1.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贵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安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54,192.37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王安祥尚未归还上述款 项。贵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 2020036 号)。贵公司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受中国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由于王安祥个人资金占 用未解决,上述立案尚在调查中。截至本报告日,贵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强调事项段 42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使用者关注,贵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非同一控 制下取得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51%股 权,收购后弘润天源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安祥未能按照贵公司 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弘润天源,刻意逃避贵公司的监督,未经贵公司授权违规担 保,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贵公司形成较大损失。 (1)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 未经过公司同意,擅自将海南弘天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构成违规对外担 保,涉及担保金额4.66亿元。海南弘天上述 4.66 亿元质押担保,因期限届满, 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0亿元已于 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 行的1.46亿元和1.50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 偿债务。 (2)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①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商贸 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涉及金额3,280.40万元,上述行 为对弘润天源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② 2019年4月,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秀贸易”) 支付往来款4,200.00万元,后经公司核实,该笔款项实际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 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对弘润天源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持有王安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资金54,192.37万元。公司在发现问题后,组织人员向银行查证,并对弘润天源 进行全面检查。积极与王安祥沟通妥善解决上述事宜措施,多途径解决上述资金 问题,尽力挽回公司损失。同时公司也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分子公司印章 的使用规范和保管,加强对分子公司资金的管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43 (二)发表审计意见和内控鉴证意见类型的判断依据及适当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 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 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的事项,在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关键审 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第五条规定, 强调事项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被审 计单位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且在财务报表中作出充分披露;(2)不影响注 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一)强调事项段内容所述,公司强调事项主要涉及子公司北京弘天违 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持续跟踪事情的进展,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 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 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 项是必要的,无保留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 综上,我们认为发表审计意见和内控意见类型是适当的。 四、关于资产减值 问题 10. 2020 年 6 月 30 日,你公司未对弘润天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弘润天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 内容:(1)结合弘润天源的历史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公司对相关资产组商誉减值 迹象识别判断的具体过程、相关资产组出现商誉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以前会 计期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及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及 时、充分,是否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况。(2)本次商誉减值测 试的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假设、测试方法、参数选取及依据、具体测试 过程等。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情况与 2019 年末是否存在差异,如有,请说明差异 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3)请会计师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就公 44 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特别是减值计提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减值测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 第 8 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弘润天源的历史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公司对相关资产组商誉减值迹 象识别判断的具体过程、相关资产组出现商誉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以前会计 期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及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及时、 充分,是否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况。 1. 弘润天源商誉形成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现金收购北京 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 金支付的方式,以 90,775.32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该非同一控制收购形成商誉 60,346.28 万元。 2. 弘润天源的历史经营业绩情况 收购后,弘润天源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28.10 7,152.30 净利润 -44,722.32 1,663.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45,850.08 1,858.33 (1)2019 年度经营情况 2019 年度,弘润天源经审计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663.0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858.33 万元。弘润天 源 2019 年度业绩不及预期,主要是受 2018 年发生的“920”事件的持续影响, 由于公安部门迟迟没有对弘润天源员工就“920”事件给出明确的意见或结论, 导致了员工人心浮动,工作积极性不高,市场推广力度不足,弘润天源的业务恢 45 复缓慢,多数经销商处于观望状态,直至 2019 年 11 月,公安部门才对处于取保 候审状态的弘润天源员工,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导致了弘润天源 2019 年度的营 业收入大幅度下降。 (2)2020 年度经营情况 2020 年度,弘润天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 45,850.08 万元。2020 年 1 月开始,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北京市对于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较为严格,特别是住宅小区,对外来人员出入控制严格,而弘润天源的生 产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区内。2020 年 6 月份北京市连续出 现多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大兴区曾一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因疫情管控需 要,弘润天源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对外开展业务。同时,王安祥债 务状况恶化,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约 5.42 亿元至今仍未归还,致使弘润天源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业务无法开展,员 工陆续离职。受以上“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王安祥占用资金等各种主 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0 年业务已基本处于停 滞状态,且截至目前尚未恢复正常,加上 2020 年需计提巨额坏账准备,导致弘 润天源 2020 年度业绩出现巨额亏损。 3. 相关资产组商誉减值迹象识别判断的具体过程、相关资产组出现商誉减 值迹象的具体时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 ——商誉减值》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减值测试。 (1)2019 年末,公司对弘润天源商誉减值测试时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具体情形如下: ①受 2018 年发生的“920”事件,弘润天源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 度下滑 75.33%,净利润较 2018 年度减少 89.88%,远低于收购时的预测值。具体 对比如下: 46 单位:万元 收购时 2019 年度预 较上年同期变 与预测值差异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测数 动 率 营业收入 7,152.30 28,986.38 30,139.00 -75.33% -76.27% 净利润 1,663.07 16,425.97 16,020.02 -89.88% -89.62% ②通过分析其职工薪酬发现,自 2019 年 1 月份开始公司薪酬逐步下降, 2019 年 12 月的薪酬总额较 2019 年 1 月份下降了 54.65%,员工流失严重,亦对 其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2)2020 年末,公司对弘润天源商誉减值测试时发现,存在减值迹象,具 体情形如下: ①受多方面影响,弘润天源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下滑 95.41%, 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减少 2,789.14%,远低于 2019 年末商誉减值的预测值。具体 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末商誉减 较上年同期变 与预测值差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值预测数 动 异率 营业收入 328.10 7,152.30 8,161.00 -95.41% -95.98% 净利润 -44,722.32 1,663.07 3,078.82 2,789.14% -1,552.58% ②由于新冠疫情爆发,2020 年 1 月开始,北京市对于新冠疫情防控较为严 格,特别是住宅小区,对外来人员出入控制严格,而弘润天源的生产经营场所位 于北京市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区内,因此无法营业。后因 2020 年 6 月,北京市 连续出现多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大兴区曾一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根据疫 情防控要求,弘润天源生产经营场所不得对外营业,致使 2020 年度基本处于歇 业状况。 ③王安祥债务状况恶化,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 属子公司资金约 5.42 亿元至今仍未归还,致使弘润天源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业 务无法开展,员工陆续离职。 4. 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弘润天源自 2019 年 5 月收购,2019 年末公司对弘润天源商誉减值测试的 47 过程与结果: (1)公司聘请独立评估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2020 年 4 月,公司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并购北京弘润天 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可回收 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 0276 号), 评估结论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弘 润天源含商誉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 83,000 万元。 (2)可回收金额的确认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 南》的相关规定,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价值。可收回价值应当根据资 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本次评估由于企业管理层对委评资产组没有对外出售意图,不存在销售协 议价格;且在公开市场上难以找寻与委评资产组相同和相类似的交易案例等。因 此公司在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确定了直接通过参考含商誉相关资产 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式判断商誉是否减值。遵循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公司确定了本次评估的含商誉相关资产组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内容规定,评估人员采用现金流折现的方式,估计含商誉相 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的特殊假设、关键参数等 ①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范围为经过委托人、 被评估单位确认的资产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 用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该口径下应分摊的商誉 1,183,260,474.76 元,资产账 面净值 44,232,070.44 元,资产组分摊商誉后的账面净值为 1,227,492,545.20 元。 48 截至日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金额(元) 固定资产净额 6,624,894.82 在建工程 8,963,103.17 无形资产 10,302,260.84 长期待摊费用净额 13,041,482.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00,328.81 分摊在资产组中的商誉 1,183,260,474.76 其中:合并口径—商誉(51%) 603,462,842.13 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49%) 579,797,632.63 合计 1,227,492,545.20 ② 评估的特殊假设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业务合同以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签署的协议, 审计报告、财务资料等所有证据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 2)公司现有的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团队持续为公司服务,不在和公 司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企业担任职务,公司经营层损害公司运营的个人行为在预测 企业未来情况时不作考虑; 3)公司股东不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营按照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正常进行; 4)企业的成本费用水平的变化符合历史发展趋势,无重大异常变化; 5)企业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6)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时对未来预测作以下假设前提: A、企业在存续期间内能平稳发展,即企业资产所产生的未来收益是企业现 有规模及管理水平的继续; B、净现金流量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均发生在年中; C、资产组所在单位及管理层对未来经营规划能够如期落实,如企业的实际 经营情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产权持有者及时任管理层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弥 补偏差。 D、本次评估仅对企业未来五年(2020 年-2024 年)的营业收入、各类成 本、费用等进行预测,自第六年后各年的收益假定在第五年(即 2024 年)的水 平上保持一致。 49 E、被评估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至 2019 年 11 月 31 日,本次评估 假设被评估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可以延续,以后年度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15%。 ③ 评估的关键参数 关键参数 单位 预测期增 稳定期增长 税后折现率(加权平均 预测期 利润率 长率 率 资本成本 WACC) 2020年-2024年(后续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 弘润天源 [注1] 持平 14.40% 为稳定期) 本、费用等计算 预测期 2020 年-2024 年增长率分别为 14%、100%、75%、17%、8%,考虑 2020 年企业受新冠影响较大,2020 年预计收益较低,企业主要销售为其他类业务、 细胞存储业务,管理类及调理类业务基本无法展开,考虑 2021 年以后受新冠的 影响会逐渐变小,企业收益会逐步稳定恢复,故 2021 年-2023 年增长率较高, 2024 年以后基本保持稳定。 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份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以后 营业总收入 8,161.00 16,400.00 28,717.00 33,564.00 36,183.00 36,183.00 净利润 3,078.82 7,133.79 13,267.71 15,113.74 15,789.89 15,789.89 公司认为:本次评估时考虑了评估报告日前疫情对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 产生的影响,对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的确认是合理的。 会计师意见:如 2019 年度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 4-00026 号”所述: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五所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原值为 60,706.45 万元,其中收购弘润天源形成商誉 60,346.28 万元,本期对该项商誉计提减值 20,272.12 万元。公司管理层对收购 弘润天源形成商誉减值进行了测试,但考虑到因受新冠疫情等影响,截止报告日 弘润天源业务恢复缓慢,2020 年一季度的业绩远低于 2019 年同期水平。在此经 营状况下,我们未能就贵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从而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商誉减值作出调整。 50 2019 年年审期间,经对弘润天源形成商誉及商誉减值测试过程的复核,我 们观察到受新冠疫情等影响,公司业务恢复缓慢,2020 年一季度的业绩远低于 2019 年同期水平。同时因疫情无法有效开展审计工作,无法恰当评估所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管理层对该事项的判断及其处理,因此对该事项出具保留 意见。 5.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及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及时、充分 2019 年末,公司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时,评估存在减值迹象。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在《2019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6)披露商誉减值 预计 12,438 万元。2020 年 3 月 10 日,在《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 2020-014)中披露商誉减值预计 21,767 万元。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计提商誉减值 202,721,198.05 元,并 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31)。 2020 年末,公司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时,评估存在减值迹象,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在《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13)披露商誉减值预 计 40,074.16 万元。2020 年 4 月 15 日,在《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 2020-031)中披露商誉减值预计 40,074.16 万元。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计提商誉减值 400,741,644.08 元, 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除此之外,公司在 2019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支付现金收购北京弘润天 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2019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均对弘润天源的商誉减值进行了必要的风 51 险提示。 综上所述,各年末及年报、半年报、股权收购交易公告公司对商誉减值准 备的计提及风险均已及时、充分披露。 6. 是否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以及商誉减值 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净利润 720.73 -40,608.42 -91,235.8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90.60 -38,633.29 -68,810.54 商誉减值 20,272.12 40,074.16 近三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 由于恐龙项目投入运营时间较短尚处于市场培育期,营业收入较低,加上受演出 场地搬迁、停演的影响,产生大额搬迁费、搬迁报废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 失,加上该项目前期投入加大,固定资产折旧较高,印象恐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分别亏损 5,382.26 万元、14,817.98 万元、 5,753.22 万元。另一方面,由于公司 2019 年 5 月收购弘润天源,由于受 2018 年发生的“920”事件,弘润天源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下滑 75.33%, 净利润较 2018 年度减少 89.88%,远低于收购时的预测值,存在减值迹象,公司 经评估后计提商誉减值 20,272.12 万元;2020 年受以上“920”事件、新冠肺炎 疫情以及王安祥占用资金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 恶化,2020 年业务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且截至目前尚未恢复正常,公司经评 估后计提商誉减值 40,074.16 万元;弘润天源关联方资金占用至今仍未归还,需 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弘润天源 2020 年度业绩出现巨额亏损。上述商誉减值的计 提,是公司基于对王安祥及其团队业务的评估做出的。2019 年末商誉减值的评 估,公司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并购弘润天源所形成的包含商誉 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 0276 号); 52 2020 年末商誉减值的评估,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合 并弘润天源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估算,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 咨字[2021]第 1086 号)。上述年度,公司在识别商誉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后,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并聘请了评估机构对商誉资产组可收回价值 进行评估并出具商誉减值测试估值报告。 同时,如上表所示,连续三年,公司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均为负数,从近三年公司年度报表的结果来看,公司无操纵商誉减值以跨期调 节利润的目的和动机。 综上,公司各年末,公司均以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商誉减 值进行了评估,并及时披露,不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况。 (二)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假设、测试方法、参 数选取及依据、具体测试过程等。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情况与 2019 年末是否存在 差异,如有,请说明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假设、测试方法、参数 选取及依据、具体测试过程等。 受上述情况综合影响,2020 年弘润天源的经营业务无法开展,员工陆续离 职,公司业务全面暂停。 由于并购后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评估基准日经营活动处于停滞状 态,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企业管理层认为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未来预 计现金流量无法可靠计量。结合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本次评 估仅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作为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具体评估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增减值 项 目 B C D=C-B 1 固定资产 417.44 417.44 53 2 在建工程 896.31 896.31 - 3 无形资产 893.08 550.39 -342.69 4 长期待摊费用 982.37 982.37 - 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0.03 530.03 - 6 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分摊额 40,074.16 - 7 加回: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 38,502.62 - 8 全部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总计 82,296.03 3,376.54 -78,392.97 上述弘润天源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中联 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中联评咨字[2021]第 1086 号《南宁 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弘润天源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 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弘润天源 商誉账面余额① 60,346.28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20,272.12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 40,074.16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④ 38,502.63 调整后整体商誉的账面价值⑤=④+③ 78,576.79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⑥ 3,719.24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⑤+⑥ 82,296.03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回收金额)⑧ 3,376.55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 0 时)⑨=⑦-⑧-(⑥-⑧) 78,576.79 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40,074.16 2.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情况与 2019 年末是否存在差异,如有,请说明差异 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与 2019 年度存在的较大差异为: 商誉评估的资产组的可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不同。2019 年度,虽经营情况未 达预期,但公司尚处可持续经营状态,因此在 2019 年末商誉减值评估时,资产 组的估值采用的是未来收益法的估值模型。2020 年弘润天源的经营业务无法开 展,员工陆续离职,公司业务全面暂停。由于并购后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评估基准日经营活动处于停滞状态,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企业管理层认 54 为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未来预计现金流量无法可靠计量。结合企业以前会计期 间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2020 年度评估仅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作为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019 年末、2020 年末弘润天源的经营状态、资产状态及人员情况存在较大 差异,因此上述年度评估的基础不同,估值方法不同,符合该资产组的实际情况, 具有合理性。 (三)请会计师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就公司商誉减值的会 计处理特别是减值计提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减值测试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 值》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1. 2019 年度商誉减值审计时,会计师履行了不限于以下的程序: (1)检查和分析 2019 年度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2019 年收入持续下降,该公司 2019 年 4 季度实现业务收入仅 325.35 万元, 净利润为-642.47 万元;且通过分析其职工薪酬发现,自 2019 年 1 月份开始公 司薪酬逐步下降,2019 年 12 月的薪酬总额较 2019 年 1 月份下降了 54.65%,员 工流失严重,亦对其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2)检查期后交易情况 受疫情影响,弘润天源的业务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2020 年业务均处停滞 状态,2020 年 1 季度仅实现业务收入 93.5 万元,远低于 2019 年同期的 2,436.72 万元。 (3)查阅管理层对弘润天源未来的盈利预测 2020 年收入预测金额为 8,161.00 万元;根据相关数据推测 2020 年 4-12 月收入金额需达到 8,067.50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增加 71.08%;且管理层五年 期预测无法提供证据支撑。 (4)重新计算商誉减值金额 55 公司计算过程无误,并按公司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的情况在年度报告中予 以披露。 (5)结论 鉴于国内及全球疫情尚无明确预期,弘润天源业务是面对消费者的服务性 业务,其团队及开业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我们无法判断弘润天源是否能够 实现管理层预测的销售收入,因此我们未能就公司本期计提商誉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从而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必要对相关商誉减值作出调整。 2. 2020 年度会计师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针对公司商誉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 性; (2)根据相关约定,参考行业惯例,分析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商誉所属资产 组的认定和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检查相关的假设和方法 的合理性; (3)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复核外部估值专家对资产组的估值方法及出具的评估报告; (5)结合资产组的业务情况,分析资产组盈利增长、关键参数的合理性; 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属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表; (6)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 在商誉减值情况; (7)考虑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的减值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8)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商誉减值的保留事项,我们也进行了复核和评估, 并与评估专家进行了讨论,我们认为:2019 年年审期间,经对弘润天源形成商 誉及商誉减值测试过程的复核,我们观察到受新冠疫情等影响,公司业务恢复缓 56 慢,2020 年一季度的业绩远低于 2019 年同期水平。同时因疫情无法有效开展审 计工作,无法恰当评估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管理层对该事项的判断及 其处理,因此对该事项出具保留意见。2020 年年审期间,上期对弘润天源形成 商誉及商誉减值的保留事项,因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因此根据本年 度商誉减值测试结果,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 2020 年度当期商誉减值损失 40,074.16 万元。判断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①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弘润天源经营下滑直至持续暂停经营。因时间 跨度两个年度,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法恰当计算前期差错的影响数。 由于新冠疫情爆发,2020 年 1 月开始,北京市对于新冠疫情防控较为严格, 特别是住宅小区,对外来人员出入控制严格,而弘润天源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北 京市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区内,因此无法营业。后因 2020 年 6 月,北京市连续 出现多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大兴区曾一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 控要求,弘润天源生产经营场所不得对外营业,致使 2020 年度基本处于歇业状 况。 同时,叠加王安祥债务状况恶化,大额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 致使弘润天源的经营业务无法开展,员工陆续离职,公司业务全面暂停。从实际 结果来看,弘润天源经营持续恶化由内外部因素影响形成,因此无法计算上期商 誉减值的前期差错影响数。 ②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需要运用各种假设、关键参数及各项预测数据等, 站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时点,很难判断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当时管理层在对 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对当时状况进行估计及商誉减值测试的合理判断。因此 获取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管理层对弘润天源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已 结合弘润天源实际经营情况及各项事实,对该资产组剩余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并进 行了必要披露。 经复核,收购后,八菱科技各年末均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识别了减 值迹象,评估并计提了相应的商誉减值,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商誉减 57 值的会计处理以及减值计提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019 年度审计时,鉴于国内及全球疫情尚无明确预期,公司业务是面对消 费者的服务性业务,其团队及开业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我们无法判断弘润 天源是否能够实现管理层预测的销售收入,因此我们未能就公司本期计提商誉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从而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必要对相关商誉减值作出调整。 我们对该资产组商誉减值的计提发表了保留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管理层对弘润天源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已 结合弘润天源实际经营情况及各项事实,对该资产组剩余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并进 行了必要披露。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 问题 1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2.22 亿元,其中对 19 家公司涉及 1.13 亿应收账款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共计 8,729 万元。对其中 16 家公司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70%,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对上述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判 断依据,计提比例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回复】 (一)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单项评估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 下表: 单位:万元 预期信用损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失率(%)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 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856.04 856.04 100.00 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 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 1.06 1.06 100.00 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52.30 36.61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 3,261.16 2,282.81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安杰玛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61.00 112.70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朗诺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68.05 2,287.63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安杰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348.80 244.16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安杰玛化妆品有限公司 155.24 108.67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深圳市安杰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25.98 578.19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58 预期信用损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失率(%) 上海安杰玛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78.00 54.60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幽兰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101.80 71.26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安杰玛爱玛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105.00 73.50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安杰玛爱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40 61.88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幽兰尚东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36.60 25.62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杰玛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6.98 4.89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幽兰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5.44 17.81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安杰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9.20 27.44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北京安杰玛爱玛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4.80 3.36 70.00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沈阳众励健康保健咨询有限公司 1,881.24 1,881.24 100.00 公司已注销 合计 11,297.09 8,729.47 77.27 (二)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对上述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判断依据,计提 比例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针对上述 16 家王安祥控制的公司应收账款按单项 70%计提坏账准备,系根 据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王安祥偿债能力的法律 意见》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南宁八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合并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涉及的债权资产价 值》(中联评咨字[2021]第 1085 号)的评估结果,预计的相关款项回收的信 用损失风险。 1. 王安祥的债务及诉讼情况 ①王安祥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根据法律意见书披露,经律师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2021 年 1 月 15 日),王安祥作为被执行人且有执行金额的案件共计 15 件,被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的案件 9 件,共计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金额约 4.54 亿元。王安祥作为被限制高消费的案件中有 4 件的被执行人系王安祥本人,但未 能查询到相应执行金额。 经公司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知,截止公司年报披露前,王安祥作为被 执行人的案件已增加至 31 件,其中 5 件未能查到执行金额,其余 26 件共计被法 院强制执行的金额约 6.48 亿元,其中,由于王安祥无可执行财产己终止本次执 行的案件共 5 件,未执行数额为 1.19 亿元,王安祥同时被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 59 名单。以上信息是公司从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根据法院案件信息公开的滞后性, 以及部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不予公开,上述所载数据并非完整准确数据,预计王 安祥实际负债多于上述所载数据。 ②王安祥涉及的未决诉讼 经律师查询企查查网站,截止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王安祥有 3 项作为被告(被 上诉人)的未决诉讼,涉及金额通过公开信息暂时无法查到。 ③王安祥的抵押债务 根据法律意见书披露,经王安祥个人确认,其名下所有房产均已为其个人或 他人的债务设立抵押权,其中属于王安祥个人的抵押债务金额共计 3.79 亿元(未 包括利息及罚息),但不排除其个人抵押担保债务与上述己知的强制执行案件和 未决诉讼中的债务重合。 ④王安祥可能存在的债务 王安祥名下部分房产是为他人债务设立抵押权,为他人抵押债务金额共计 8000.00 万元(未包括利息及罚息),不排除王安祥存在为他人债务提供连带保 证的可能性。 2.王安祥己知财产 根据法律意见书及王安祥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向公司出具的《王安祥房产信 息汇总表》及其提供的相关不动产资料,王安祥名下有权属依据的己知财产主要 为不动产及股权投资,其中不动产全部处于抵押状况。王安祥持有股权情况如下: 王安祥持有股权情况表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公司 公司名称 备注 号 (万元) 例% 状态 一 上市公司流通股 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333.1157 1.10 存续 股权已被冻结 2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8,481.9607 不详 存续 股权已被冻结 二 非上市公司 1 上海安杰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99 存续 股权已被冻结 2 北京东方杰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90 在业 注册资本小 60 3 上海源能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300.00 80 存续 注册资本小 苔南恒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4 100.00 73.6 在业 注册资本小 伙) 苔南弘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5 100.00 73.6 在业 注册资本小 伙)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 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143.88 73.2436 存续 同时股权已被冻结 7 北京安杰玛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70 在业 股权已被冻结 8 上海源能保健咨询有限公司 300.00 70 存续 注册资本小 9 黑龙江安杰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 60 存续 未有实缴出资的记录 界元君行健生物科技(海南)股份有 10 10,000.00 59.6 存续 未有实缴出资的记录 限公司 11 上海安杰玛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10 存续 注册资本小 北京东方亚美基因科技研究院有限公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 6,000.00 7.7917 在业 司 同时股权已被冻结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3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800.00 49 在业 同时股权已被冻结 14 北京华康美医学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100 注销 15 北京阿欣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99 注销 16 北京安朗知商务会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95 注销 17 绥化安杰玛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0 60 注销 18 华夏联合基因健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 40 注销 3. 公司对王安祥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王安祥名下价值 17,355 万 元的财产,根据 2020 年 9 月 2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2020)桂 01 民初 2408 号,以及 2020 年 10 月 14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20)桂 01 执保 355 号,法院查 封了登记在王安祥名下的位于北京市的 20 处不动产,均为轮候查封,查封期限 3 年,并冻结了王安祥持有的八菱科技和绿景控股的股份,为轮候冻结,冻结期 限 3 年。 4. 王安祥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截至年报披露前,王安祥作 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31 件,其中 5 件未能查到执行金额,其余 26 件执行案件被执 行金额约 6.48 亿元均未履行,其中,由于王安祥无可执行财产己终止本次执行 的案件共 5 件,未执行数额为 1.19 亿元。即所有申请执行的债务均没有得到偿 61 还。王安祥现阶段没有可供马上执行的财产,基本丧失了主动偿债的能力。故对 王安祥本次偿债能力的分析,主要分析其名下有权属依据的房地产资产及股权投 资的偿债能力。 ①股权偿债能力分析 王安祥名下持有的 20 家公司股权中,有 2 家为上市公司流通股,有 5 家已 注销,其他 13 家为非上市公司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中,其中上海东方杰玛基 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杰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安杰玛企业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亚美基因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的股权己经被法院冻结;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 方亚美基因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身也是 失信被执行人;黑龙江安杰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界元君行健生物科技(海南) 股份有限公司虽然注册资金较大,但根据公开信息,均未查到实缴出资的记录; 其余公司注册资金较小。据了解,王安祥持有股权的公司基本都处于经营异常状 态,非上市公司股权本身变现较为困难,破产清算可能还会涉及清算处置费用的 问题,而且八菱科技也未申请对非上市公司股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现有信 息资料,可以判断,通过变现王安祥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偿还本债权的可能性较 小。 王安祥持有八菱科技(证券简称:ST 八菱,证券代码:002592)和绿景控 股(证券简称:*ST 绿景,证券代码:000502)2 家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八菱科技股权: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王安祥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 28,3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020 年 8 月-2021 年 3 月, 因王安祥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法院执行处置了王安祥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 导致王安祥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共 25,207,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0%。截止 报告出具日,王安祥持有公司股份共 3,125,072 股,持股比例为 1.10%。 绿景控股股权:王安祥未提供其持有绿景控股的股票数量,目前无法获知王 62 安祥对绿景控股持股的具体情况。 对王安祥持有两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偿债能力分析如下: a.八菱科技流通股 王安祥原持有公司流通股 28,3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020 年 8 月-2020 年 9 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处置了王安祥持有公司股份 4,107,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2021 年 3 月 25 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 人民法院处置了王安祥持有公司股份 21,100,000 股,直接抵偿给质权人,占八 菱科技总股本的 7.45%。截止报告出具日,王安祥持有公司流通股共 3,125,072 股,持股比例为 1.10%。 根据公司 2021 年 3 月 2 日《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 的公告》,王安祥持有股权的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王安祥持有八菱科技股权质押、冻结情况(2021 年 3 月 2 日) 质押股 序 质押数量 权占所 轮候冻结 占其所持股 轮候期 委托日期 轮候机关 号 (股) 持股份 数量(股) 份比例 限 比例 江西省南昌市中 1 24,225,072 100.00% 2020-5-11 36 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 2 12,583,051 51.94% 2020-8-24 36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 3 7,233,000 29.86% 2020-8-31 36 人民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中 4 21,100,000 87.10% 2020-9-17 36 21,100,000 87.10% 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5 24,225,072 100.00% 2020-9-25 36 南宁市中级人民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 6 24,225,072 100.00% 2020-12-14 36 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 7 24,225,072 100.00% 2021-2-26 36 人民法院 其中,冻结顺位排在第 4 位的债权人为质权人,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处置了 21,100,000 股直接抵偿给质权人,并完成了股份 过户手续。王安祥未提供每笔轮候冻结债权对应金额,但处置质押股权后,王安 祥目前持有公司股份已减持至 3,125,072 股,远低于各轮候法院原冻结数量。根 据年报披露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3.64 元/股测算,则王安祥当前持 有股票市值:312.5072×3.64= 1,137.53 万元。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63 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担保物权人对执行标的物享有优先受偿 权,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 顺序受偿;而八菱科技的轮候冻结顺位为第 5 位,由此可以判断,通过王安祥持 有公司股票偿还本报告债权的可能性极小。 b. 绿景控股流通股 王安祥未提供其持有绿景控股的股票数量及质押、冻结情况。根据绿景控股 公开信息,王安祥并非绿景控股的十大股东,十大股东最末位持股份额为 0.72%, 绿景控股总股本 18,481.96 万股,根据年报披露前 30 个交易日绿景控股股票交 易均价 6.22 元/股 测算,则 第十大股东 持有股票市 值:18,481.96×6.22× 0.72%=827.70 万元,则王安祥持有绿景控股股票市值必然低于 827.70 万元,而 且八菱科技为轮候冻结人,由此可以判断,通过王安祥持有绿景控股股票偿还本 报告债权的可能性极小。 ②不动产偿债能力分析 经公司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王安祥名下共 20 处不动产。根据王安祥提供的信息,王安祥名下所有不动产已为 10 笔借款设置 抵押权,不动产面积合计 17,232.89 ㎡,对应抵押借款本金余额 3.7 亿元,其中 有 6 笔本金余额合计 2.8 亿元的借款已逾期。 经查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信息网,参考同区域同类型物业近期市场平均交易价 格估算,不动产市场价值估值约 7.39 亿元,王安祥名下不动产主要为非普通住 宅,持有年限已超过 5 年,该类不动产交易需缴纳的主要税费有:增值税按交易 增值额的 5%,契税按成交价的 3%,个人所得税按成交价的 2%,产权交易服务费 按成交价的 2%,再考虑一定的快速变现折扣后,变现及处置税费等费用按 20% 估算,则变现价值约为 5.91 亿元。另外,对于兴业银行 2 亿元的抵押借款,虽 然以王安祥名下位于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合计 2,827.76 ㎡的抵押房产及位于丰 台区紫芳园六区 150.62 ㎡的抵押房产不足以抵偿该借款,但该笔借款尚有他人 名下位于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合计 7,113.25 ㎡的房产做为抵押物,经估算,抵 押房产变现价值超过该笔借款本息余额,从处置顺序上,假设优先处置王安祥名 下抵押房产偿还该笔借款后再考虑处置他人名下抵押资产,即王安祥抵押给兴业 银行的房产已没有余额进入普通偿债程序,扣除抵押给兴业银行的房产价值后, 64 其他抵押房产面积合计 14,254.51 ㎡,市场价值估算 6.07 亿元,变现价值约为 4.85 亿元,对应抵押债权本金余额 1.7 亿元(未包含利息),则可进入普通偿 债程序的金额不超过:4.85-1.7=3.15 亿元。 公司为王安祥名下不动产的轮候查封人,由于王安祥未提供其他查封人信息 及对应的债务金额,评估人员无从了解查封债权总金额及查封顺位,王安祥应承 担偿还责任的三笔债权总金额合计约 5.42 亿元,而抵押房产对应的 10 笔借款均 存在利息,其中有 6 笔已逾期,考虑利息及可能的罚息、以及轮候查封顺位影响 后,通过处置王安祥名下不动产,本债权可收回比例必然低于:3.15/5.42=58%。 ③无权属依据的或有资产 根据王安祥提供的信息,王安祥所列由别人代持、实际为其所有的不动产面 积共计 25,477.47 ㎡,该类房产证载权利人为他人名下,均已为王安祥及他人借 款设立抵押权;另外,王安祥声称其持有 13 项未办理产权证书的不动产,为位 于大兴区魏善庄镇的绿茵花园别墅及朗诺生命庄园房地产,面积合计 33,367.00 ㎡,但王安祥未能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相关合同等可以证 明房产权属的资料。 以上不动产由于无证据证明权属人实为王安祥所有,无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故本次债权价值分析不考虑无权属依据的或有资产的偿债能力。 5. 应收王安祥定期存单追偿款评估风险损失估计 根据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王安祥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就己经出现大量债务逾期,2020 年 1 月份以来,连续出现大量被强制执行 的案件,现有己知债务十分巨大,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行完毕案件就有 19 件, 其中 15 件已确定有执行金额 454230963 元;已知未决案件尚有 3 件;其名下全 部财产均被抵押或者法院查封、冻结,且有三个执行案件已经因没有财产可供执 行或无法执行而终止本次执行。王安祥己经多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 消费。因此,综合上述事实可以说明,王安祥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财务状况 就严重恶化,2020 年以来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已经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了主动 偿债能力,没有证据证明目前王安祥有能力偿还所欠海南弘天和弘润天源的债 65 务。” 综上分析,结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资产中, 通过两家上市公司流通股得到偿还的可能性较小,做为轮候查封人,预估通过强 制执行王安祥名下不动产可得到适当偿还,可收回比例低于 58%。由于王安祥目 前所负债务金额未能从公开信息获取完整、准确的信息,而且每笔查封债权涉及 利息、罚息等的计算,而保全财产的实际处置时点不确定,对应查封债权最终本 息金额也无法确定,因此委估债权最终得到的偿还比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也不 排除王安祥有其它未获知财产而具备偿债能力的可能。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资料, 综合分析保全财产偿债的可能性,经与委托人沟通并分析可收回比例的合理性后, 对公司公告的三笔债权,本次可收回比例按 30%确定,即评估风险损失确定为 70%。 公司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资料,综合分析保全财产偿债的可能性,经与律师 和评估师沟通并分析可收回比例的合理性后,基于谨慎性考虑,可收回比例按 30%确定,即评估风险损失确定为 70%。根据收集的资料及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 弘润天源大部分应收账款的欠款单位为王安祥实际控制企业,目前均已处于非正 常经营状态,对于该类企业的应收款,参考应收王安祥款项的收回风险损失比例, 按 70%确定评估风险损失。 问题 12.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5.85 亿元,计提减值准 备金额 4 亿元。其中,对王安祥往来款 4.74 亿元、对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借 款 0.42 亿元、对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往来款 0.33 亿元、对霍尔果斯盖娅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 0.18 亿元。根据年报,对王安祥通过海南弘天形成的 其他应收款 1.7 亿元,公司已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采取了财产保全 措施。请你公司结合上述往来款形成原因、公司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诉讼进 展等情况,逐项分析对其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一)报告期末,公司大额其他应收款明细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大额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66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余额 坏账计提比例 王安祥 往来款 47,378.96 1 年以内 33,165.27 70% 王安祥(浙江迪秀 借款 4,200.00 1-2 年 2,940.00 70% 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 1 年以内:2,420.00 往来款 3,280.02 2,296.02 70% 限公司 1-2 年:860.02 霍尔果斯盖娅网络 投资款 1,815.80 2-3 年 544.74 30% 科技有限公司 (二)请你公司结合上述往来款形成原因、公司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诉讼 进展等情况,逐项分析对其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1. 王安祥及其控制的企业往来款 王安祥、王安祥(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系王 安祥及其控制的企业形成的往来款项。 (1)款项形成原因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南弘天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未经过公司同意,分别于 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擅自安排将海南弘天共4.66亿元银行 存款定期存单对外进行质押担保。经公司查实,海南弘天4.66亿元质押存单实际 上是为王安祥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由于担 保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0 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0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 人划走抵偿债务。此外,王安祥为履行与弘润天源的资产置换承诺,剩余资产置 换余额约0.08亿元尚未支付。前述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和资产置换余额共计4.74 亿元。 其他应收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秀贸易”)的款项0.42亿元 系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偿还其向迪秀贸易 的借款,实际上属于王安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67 其他应收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玛商贸”)的款项0.33 亿元系弘润天源预付给安杰玛商贸用于采购精油,采购的精油是为配套弘润天源 的相关业务。截止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为3,280.02万元。考虑到北京安杰玛商贸有 限公司还存在有较大金额的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实际还没有发生采购精油业务, 公司将其归类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诉讼进展等情况 对于海南弘天1.70亿元资金损失,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向广西壮族自治 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提起诉讼(案号:(2020)桂 01民初2408号),向王安祥追索,并于2020年8月28日向南宁中院申请财产保全。 南宁中院于2020年9月2日下达(2020)桂01民初24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 封、冻结王安祥名下价值17,355万元的资产;并于2020年10月14日下达(2020) 桂01执保355号《财产保全情况通知书》,告知公司已轮候查封王安祥位于北京 市丰台区、朝阳区、大兴区的20处房产,轮候冻结王安祥名下持有的证券账户ST 八菱及绿景控股的股权。该诉讼案件已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 尚未作出判决。南宁中院轮候冻结了王安祥持有的公司股份24,225,072股,其中 包 括 王 安 祥 质 押 给 烟 台 安 林 果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安 林果 业 ”) 的 21,100,000股股权,由于安林果业对该部分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山东省烟台市 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于2021年3月25日将该部分股权直接抵偿给质权人安林 果业。 目前,王安祥的筹资活动还在进行中,公司将继续督促王安祥并密切关注王 安祥的筹资活动。对于海南弘天2.96亿元资金损失及其他资金占用款,如王安祥 仍不主动偿还,公司亦将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途径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 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 款。 对于安杰玛商贸0.33亿元和迪秀贸易0.42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一直 在不断督促王安祥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并已向弘润天源监事会发函,要求弘润天 源监事会尽快安排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向王安祥及相关方追讨占 用资金。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若弘润天源监事会未及时提起诉讼,公司亦 68 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追究王安祥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3)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具体见本问询函第11题针对16家应收款项按70%计提依据。 2. 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 其他应收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0.18亿元系子公司南宁八 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八菱投资”)与霍尔果斯盖娅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娅网络”)发生投资纠纷导致。2018年8月29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八菱投资与盖娅网络签订了《出 资转让协议书》,将八菱投资持有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盖娅八菱”)的10,000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盖娅网络。由于 盖娅网络逾期付款,八菱投资于2020年10月20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依 法 请 求 裁决 盖 娅网 络 支付 出 资转 让 款余 额 、保 底收 益 及其 他 相关 款 项共 计 4,042.49万元。同时,八菱投资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 圳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6 日出具(2020)粤0305财保482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21年3月15日出具(2020) 粤0305财保482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冻结盖娅网络持有北京盖 娅 互 娱 网 络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24.8184% ( 对 应 认 缴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40,424,892.42元)的股权。该案件已于2021年4月18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 未裁决。考虑到该款项的可收回性,依据账龄按30%计提坏账。 问题 13. 2020 年,你公司子公司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八菱投资”)实现净利润-2,226.7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134.22%。 请你公司说明以下内容:(1)自成立以来,八菱投资对外投资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投资时间、投资项目、退出时间等,对各投资项目进行的会计处理。(2) 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娅互 娱”)调整账面价值 7,660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盖娅互娱的主要财务数据, 对其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合理性。 69 【回复】 (一)自成立以来,八菱投资对外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时间、投资 项目、退出时间等,对各投资项目进行的会计处理。 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前海八菱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八菱投资”)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注册成 立,主营业务是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等。八菱投资自成立 以来,主要对外投资了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娅互 娱”)和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盖娅八 菱”)两家企业,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 投资金额 退出金额 投资时间 退出时间 会计处理 项目 (万元) (万元) 至本回复出 初始确认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9 盖娅 2015 年 12 月 23,360 0 具日尚未退 年 1 月 1 日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转入其 互娱 5日 出 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初始确认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 2016 年 5 月 7,000 时以取得价款扣除账面成本确认投资收 26 2015 年 11 月 益。 13,000 30 日 初始确认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 盖娅 2017 年 7 月 6,000 时以取得价款扣除账面成本确认投资收 八菱 21 日 益。 初始确认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 2016 年 12 月 2018 年 8 月 10,000 10,000 时以取得价款扣除账面成本确认投资收 26 日 29 日 益。 (二)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盖娅互娱”)调整账面价值 7,660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盖娅互娱的主 要财务数据,对其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合理性。 1. 盖娅互娱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81,350.62 260,286.31 208,065.22 负债 87,915.68 79,594.42 54,250.26 净资产 193,434.94 180,691.89 153,814.96 70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92,842.73 180,394.02 153,704.58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67,556.04 38,363.42 47,744.07 利润总额 33,965.04 7,285.11 -26,384.92 净利润 32,043.22 6,035.34 -23,624.81 归属于 母公 司所 有者 的净 31,335.64 6,314.74 -23,436.79 利润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数据来源 殊普通合伙)瑞华审字 殊普通合伙)瑞华审字 殊普通合伙)大华审字 [2019]31200015 号 [2020]31290007 号 [2021]010882 号 2. 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八菱投资于2015年11月出资23,360.00万元,以32元/股的价 格认购盖娅互娱股份730万股,占盖娅互娱总股本的4.4818%。该股权投资在“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初始投资成本23,360.00万元,账面价值23,360.00万元。 根据盖娅互娱近三年财务数据,2019年盈利大幅下降,2020年则出现了巨额 亏损,2020年度实现净 利润-23,624.81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23,436.79万元。网络游戏市场具有竞品多、玩家口味变化快的特点,鉴于近年 来玩家普遍对移动网络游戏品质要求越来越高,精品化策略导致游戏开发周期相 对延长,新游戏上线时间不确定性增加,上市后表现也愈难预料,盖娅互娱未来 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八菱投资自2015年投资盖娅互娱以来从未取得过股利分红,而盖娅互娱近年 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公司未来通过股利分红收回投资的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盖娅互娱历史业绩表现,公司持有盖娅互娱的股权价值存在减值迹象。本次减值 测试采用市场法,参考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价值比例,通过分析对比盖娅互娱与可 比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发展能力、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的差异,进行 价值比例修正,最后估算得到公司持有盖娅互娱的股权价值并以此做为计提减值 的依据,计算合理。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1352号)《南 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818% 股权进行减值测试评估项目》的评估结论,八菱投资持有盖娅互娱4.4818%股权 71 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15,700.00万元。由于盖娅互娱 2020年度经审计的报表大幅亏损,存在减值迹象,经评估调整账面价值7,660万 元,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问题 14.报告期末,你公司闲置专有设备账面金额 2.08 亿元,计提减值准 备 0.97 亿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专有设备所属公司、主要内容、金额,对 其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计算过程、合理性。 【回复】 (一)上述专有设备所属公司、主要内容、金额 公司闲置专用设备为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购建的演艺设 备,具体包括灯光系统、特效及音效、音响系统、山体舞美、机械恐龙、穿戴龙、 水电消防工程、LED 屏幕、大桁架、票务系统工程和有源电力滤波柜。报告期末, 演艺设备账面原值 28,108.51 万元,账面净值 20,839.48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9,680.12 万元(其中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6,376.30 万元,本报告期计提减 值准备 3,303.82 万元),账面净额 11,159.36 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计算过程、合理性 印象恐龙的《远去的恐龙》演出项目于 2017 年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营,由于 国家体育馆作为 2022 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因场馆改造的需要,《远去的恐 龙》演出项目自 2019 年 4 月 8 日起暂停演出,演艺设备于 2019 年 4-7 月由北京 搬迁到桂林,目前存放在桂林临时租赁的仓库内,闲置未安装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4 月与北京市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贺立德、覃晓梅签订了《合作协议 书》,拟在桂林继续运营《远去的恐龙》演出项目,恐龙谷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 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演出剧场目前尚在筹建阶段,演出项目恢复演出的时 间及未来的经营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演艺设备在拆卸搬迁过程中灯光系统、山体舞美、机械恐龙、水电消防工程 和 LED 屏幕有部分设施毁损,重新投入使用需要对局部构件做更换或修复,2019 72 年报告期末,经评定估算,演艺设备计提减值额 6,376.30 万元;截止本报告期 末,演出剧场尚在筹建阶段,演艺设备一直闲置堆放在桂林的仓库内,由于南方 气候炎热潮湿,演出设备存放在库房内长期不用,电子元件容易损坏,而且部分 设备因场地限制只能裸露堆放,加快了设备自然老化,因此本报告期演艺设备仍 然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存在 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由于印 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目前处于停滞状态,项目重启所需后续投资 以及未来经营状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且演艺设备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 产组产生现金流入,故本次减值测试仅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作为 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1)公允价值的确定 确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由于已拆除的演艺设备为专门定制设备,市场上没有类似资产的交易案例, 而且演艺设备不能单独产生收益,根据设备资产特点,本次选择成本法对演艺设 备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公允价值=重置全价×(1-拆卸损失率)×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考虑设备资产现状,设备的重置全价包括设备购置费以及从产地运至设备所 在地的运杂费。 ②拆卸损失率的确定 拆卸损失率是指设备拆卸时损坏无法再使用部分所占设备的比率,损失率根 据各种设备在拆卸中所产生的损失确定。 ③成新率的确定 73 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 算其成新率。 (2)处置费用的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 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演艺设备为专门定制设备,在拆卸搬迁过程中 有部分构件已损毁,同时由于南方气候炎热潮湿,演艺设备长期存放在库房内不 用,金属构件及电子元器件容易锈蚀损坏,重新投入使用需要对局部构件做更换 或修复。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印象恐龙涉及的演艺资产在评 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算,并出具了(中联评咨字 [2021]第 1087 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印象恐龙文化艺术 有限公司涉及的演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按以上计 算过程确定设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以此做为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合理。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