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调整股份回购方案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2.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是基于公司近期股价表现并综合考虑市场及自身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条件。
3.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光伟 岑 勉 李水兰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