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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八菱: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2-08-24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2-04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1 号)(以下简
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我局对你公司
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涉及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当期年报项目列报不准确
    你公司与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南宁市鹏展汽车冲压件制造有限
公司开展的采购与销售业务实质属于委托加工业务,你公司未按购买委托加工服
务进行会计处理,涉及 2020 年、2021 年相关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确认不当。上
述情形导致你公司涉及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列报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
    你公司未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按规定披露第三方通过提供借
款方式资助部分认购主体情况,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 号)第九条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三、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你公司未对 2020 年、2022 年个别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违反
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
30 号)第六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此外,你公司还存在部
分制度不规范、修订不及时等治理不规范情形。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和《上
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
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
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
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
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
    二、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
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将严格按照广西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
改,认真总结并以此为戒,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
的学习和培训,牢固树立规范意识,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