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八菱: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11-01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2-07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八菱科技”)因二级控
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2019 年
-2020 年期间存在违规担保,涉及担保金额 4.66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
资产的 32.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一、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概述

    2019 年 5 月,公司以现金收购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弘天”)51%的股权。北京弘天自 2019 年 6 月起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0 年 5 月,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北京弘天及其全资子
公司海南弘天存在如下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1.2019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和 2020 年 1 月 8 日,北京弘天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总经理、海南弘天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安祥违反规定程
序,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之下,擅自将海南弘天金额为
1.46 亿元、1.5 亿元和 1.7 亿元的 3 张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涉及担保金额
4.66 亿元,构成违规担保。该 3 笔存单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8 日、10 月 28 日和
10 月 29 日陆续到期,由于王安祥未能安排资金解除质押,债务人未按期清偿银
行债务,导致存单内的 4.66 亿元存款全部被质权人划走,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5 月 30 日、6 月 2 日、6 月
23 日、7 月 1 日、7 月 10 日、10 月 30 日及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对广

                                      1
西证监局<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监管关注的函>回复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
告 编 号:2020-047 )、《 关 于 子 公 司 违 规 对 外 担保 的 风 险 提示 公 告 》(公告编
号:2020-04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6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
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关于违规担保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5)及其他相关进展公告。

      2.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北京弘天向王安祥的关联方北京安杰玛商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玛商贸”)支付 未实际发 生采购 业务 的 预 付 款
3,280.40 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2019 年 4 月 10 日(收购日前),北京弘天代王安祥的关联方北京杰玛健
康咨询有限公司偿付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秀贸易”)的往来款
4,200 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综上,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往来款及违规担保方式非经营性占用
北京弘天及海南弘天资金合计约 5.42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
归还至北京弘天和海南弘天。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王安祥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要求王安祥解除存单质押,并且不断督促王安祥
归还占用款项,王安祥向公司作出了如下还款承诺:

     1.2020 年 6 月 22 日,王安祥与公司及海南弘天签订了三方《协议书》并向
公司出具了《承诺函》,王安祥承诺:其本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负责解除海
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 2.96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
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 2.96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
款定期存单;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的 1.7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 1.7 亿元现金

                                          2
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八菱科技及八菱科技股东造成损
失的,王安祥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现
金偿还海南弘天 2.96 亿元和 1.7 亿元,并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付清上述全
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 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如王安祥违反
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
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现金偿还
海南弘天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八菱科技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八菱科技的
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八菱科技或海南弘天因追索
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

    2.2020 年 5 月 21 日,王安祥承诺:若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仍未发生采购
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少于 3,280.40 万元,则由其本人负责督促
安杰玛商贸退还上述资金(按扣除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后的余额计算,下同),并按
年化 10%支付利息费用;若安杰玛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则由其 本人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费用。

    3.2020 年 5 月 21 日,王安祥承诺:若迪秀贸易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未能
向北京弘天归还前述全部款项,则由其本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负责向北京弘
天清偿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超期,但王安祥尚未履约,并且导致了海
南弘天存单内的 4.66 亿元存款全部被质权人划走,造成公司资金重大损失。

    (二)法律追偿程序及诉讼进展情况

    1.2020 年 8 月,公司就海南弘天 1.70 亿元担保损失资金向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提起诉讼,向王安祥追索,并采
取了财产保全措施。2021 年 12 月 27 日,南宁中院以被告涉嫌刑事犯罪应移送
公安机关处理为由,裁定驳回了公司的起诉。

    2.2021 年 7 月,海南弘天就其 1.46 亿元担保损失资金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广州中院依法确认其与广州


                                    3
银行珠江支行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签订的编号为(2019)珠江支行存质字 YC-
003 号《存单质押合同》无效,要求广州银行珠江支行返还 1.46 亿元并支付相
应资金占用费和诉讼费。2021 年 11 月 5 日,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
回了海南弘天的全部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开庭,目前尚未判决。

    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情况,继续通过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途径向海
南弘天出质 4.66 亿元的质权人、债务人追偿(追回)该 4.66 亿元及相应损失,
或继续推进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方
退回所有占用款。

    三、风险提示

    1.由于子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尚未解决,因此,公司股票暂不符合申请撤销
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尽管公司一直反复督促王安祥,并且采取了资金追偿措施,但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仍未追回任何款项。王安祥涉及众多诉讼,债务巨大,已经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有关资产已被司法多次查封、冻结,种种迹象表
明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有丧失履行能力的重大可能。此外,海南弘天对相关银
行提起的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件目前尚未终审判决,最终能否追回被占用款项尚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