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
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同管理层的密切沟通,高度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
的独立意见,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大会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岑勉 9 4 5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亲自出席了公司所有
董事会会议,并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前仔细审阅会议材料,充分
考虑所审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会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
极参与审议议题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并依法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
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能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
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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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一)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评议拟定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及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计提减值损
失、会计政策变更、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听取内部审
计机构的工作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会同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
构、财务部门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年度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年
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重点审计事项交换意见。
三、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1. 2022 年 4 月 18 日,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事
前审核,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2022 年 10 月 26 日,我们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
核,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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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我们对调整
股份回购方案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我们对 2021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1 年度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021 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办
法、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 2021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3.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我们对补选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2022 年 8 月 26 日,我们对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 2022 年 9 月 20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我们对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我们对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我们对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各项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听取管理层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业务发展、内控建设等方面与公司
管理层交换意见,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沟通、电
子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沟通,
了解公司最新情况,掌握公司运营管理动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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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 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
与管理层沟通、交换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
报道,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
管理和披露。
(三) 高度关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问题及王安祥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近年来,本人高度关注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的违规担保问题、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的资金占用问题,以及王安祥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
尽管公司采取了各种资金追偿措施,但截至目前仍未能追回任何款项。子公司北
京弘天未达到王安祥所承诺业绩,但王安祥至今未对公司进行补偿,严重违反了
其对公司作出的业绩承诺。未来,本人仍将持续关注上述问题的进展情况,并做
好相关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
培训,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六、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一)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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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 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 无提议中途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 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2 年 6 月,广西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因公司存在部分事项不规范情形,因此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本人对相
关事项的整改情况予以持续关注,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事项的整
改,并披露了整改报告。
此外,公司还对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弘天进一步加强了监管,
撤换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同时,为便于海南弘天通过
各种合法途径,向违规担保的相关责任方充分主张权利,亦为剥离不良资产,北
京弘天以评估价人民币 48.60 万元将其持有的海南弘天 100%的股权对外转让完
毕,海南弘天自 2022 年 12 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建议公司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内控体系对
企业强基固本作用,夯实管理基础,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八、 总结及展望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2 年的履职过程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恪尽职守,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审慎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文件,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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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岑勉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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