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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蟒佰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23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鉴

证机构,聘期一年,总费用为 15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部控制鉴证费用 30 万元,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治军          陈俊发           许晓斌          林素月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