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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蟒佰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9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回购股份用途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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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治军            陈俊发            许晓斌             林素月




                                                    2019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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